【招标公告】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宁博政采比<2026>-009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905867万元,招标人为青铜峡市中 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至四层卫生间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 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 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同 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
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 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4)-
(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 1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1日 18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
七、其他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宁博政采比<2026>-009号
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7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67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至四层卫生间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 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 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 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 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
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 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 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 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 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 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同 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 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
(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 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4)-
(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9 月 1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填写招标文件 领取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 表,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 bx_qtx@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
记邮箱。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未在 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15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 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 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 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铜峡市中医医院
地 址:青铜峡市古峡西街2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6号
联系方式:0953-3728796 15296936161
畿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王澜、付佳
电话:0953-3728796 15296936161
2026年09月0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铜峡市中医医院
地 址:青铜峡市古峡西街20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铜峡市惠农路6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0953-372879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单
| 项目名称 |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 |||
| 项目编号 | 宁博政釆比<2026>-009号 | |||
| 领取时间 | 年月日 | |||
| 单位 简况 | 公司名称 |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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