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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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编号:NXJS-2026-CG01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青铜峡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走,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 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 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 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 融资业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 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 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 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 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 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 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 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7日 18时30分到2026年05月0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青铜峡市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青铜峡市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 消杀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电子邮箱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2026-CG016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2026年全市春夏季蚊媒消杀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走,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 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 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 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 融资业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 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 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 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 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 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 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 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邮箱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并扫描发送到24623485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青铜峡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铜峡市建民南街20-2号 联系方式:*** *** 1570953456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铜峡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青铜峡市建民南街20-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462348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委托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报名日期
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到24623485 7@qq.com,随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你 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 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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