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XD-2026/A-14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万元,招 标人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 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 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 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须认真 将附件中的标书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进行项目登记,完成登记后招标文 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标书领取申请表在公告发布网址自行下载,未在规定 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 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20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 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20层 )
七、其他
1.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 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 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 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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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须认真 将附件中的标书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进行项目登记,完成登记后招标文 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标书领取申请表在公告发布网址自行下载,未在规定 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424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1820966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20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ongjixinda@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D-2026/A-143
项目名称: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证据案卷材料高速扫描仪、证据材料复制输出设备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 备注 |
| 银川铁路运输 检察院证据案 卷材料高速扫 描仪、证据材 料复制输出设 备采购项目 | 证据案卷 材料高速 扫描仪 | 3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项目说明和采购 需求 | 300000.00 | 单价最高限 价10万元/每 台 |
| 证据材料 复制输出 设备 | 2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项目说明和采购 需求 | 90000.00 | 单价最高限 价4.5万元/ 每台 |
| 数量合计 | 5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 05 月 1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
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20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 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 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须认真 将附件中的标书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进行项目登记,完成登记后招标文 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标书领取申请表在公告发布网址自行下载,未在规定 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4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④史际信达
ZHONGJI XINDA
标书领取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申请人 | 投标单位中文全称: |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
| 本人在此声明:“申请人”一栏所填内容为投标人名称,并对上述所填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 责任。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注:投标申请人完整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zhongjixinda@126.com,未发送标书领取申请表进行报名
登记的,其投标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