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第一中学餐厅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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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灵武市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灵武市第一中学餐厅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灵武市第一中学餐厅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餐厅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YXS-2026(采)-0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00元(一标段:400000.00元、二标段:510000.00元、三标段:500000.00元、四标段:480000.00元、五标段:6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一标段:400000.00元、二标段:510000.00元、三标段:500000.00元、四标段:480000.00元、五标段:60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一标段:牛肉、羊肉、鸡肉;二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三标段:蔬菜;四标段:调味品及面点;五标段: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两个学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6)《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单位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投标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6、一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构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且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注:除提供定点屠宰协议外,还另需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2-15至2026-02-2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发送至邮箱(zhongyi8555@126.com)进行获取,(发送资料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发送或递交的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0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
地址:灵武市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银川市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02-15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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