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八至十四标段)(十二、十三、十四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八至十四标段)(十二、十三、十四标段)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八至十四标段)(十二、十三、十四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278
项目编号: NXZN-ZC-2026014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八至十四标段)(十二、十三、十四标段)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十二标段:按照采购人要求期限内服务。十三标段:服务期限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十四标段: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八至十四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要求条款3.1 - 3.7投标文件中附清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序号3.8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4 18:13:32 至 2026-02-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7188588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9.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德胜虹桥路西侧天鹅湖小镇192-100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2-14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278
项目编号: NXZN-ZC-2026014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八至十四标段)(十二、十三、十四标段)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十二标段:“6·15”宣传月活动 | 十二标段:“6·15”宣传月活动 | 广告宣传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0000.00 | |
| 十三标段:“七进”宣传教育活动 | 十三标段:“七进”宣传教育活动 | 广告宣传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60000.00 | |
| 十四标段:宣传教育物料定制 | 十四标段:宣传教育物料定制 | 文件、宣传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十二标段:按照采购人要求期限内服务。十三标段:服务期限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十四标段: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八至十四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要求条款3.1 - 3.7投标文件中附清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序号3.8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4 18:13:32 至 2026-02-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7188588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9.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德胜虹桥路西侧天鹅湖小镇192-100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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