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5-10-23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公开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项目编号: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范本使用说明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参照国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版)制定本示范文本,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子企业设备类货物的采购。2、采购文件的编制应以示范文本为基础,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示范文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人填写的内容,填写语言应规范、准确。3、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编制电子化响应文件并线上竞谈的,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响应文件的递交”(B)方式;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线下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交纸质版文件,组织线上竞谈的,为半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响应文件的递交”(A)方式。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应结合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相矛盾(示范文本中,“供应商须知”内容已锁定,不能修改)5、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或者采用其他适合的合同文本,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6、示范文本中凡是锁定的部分均不能修改,其余部分的内容仅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7、示范文本会根据法规变化、行业发展以及新的要求适时进行完善和修订,各企业、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向股份公司采购中心反馈。最新的示范文本将及时在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更新并供各使用单位下载使用。8、各企业、单位可在股份公司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内在管理要求,编制符合自身业务管理的示范文本,提升所属各级单位采购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力。目录范本使用说明第一章公开谈判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谈判费用2、谈判采购文件3、响应文件的编制4、谈判与评审5、合同授予6、纪律和监督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责任书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谈判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保证金四、报价表五、装运方案六、供应商信息七、类似业绩资料八、供应商廉政承诺书九、商务偏差表十、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十一、技术偏差表十二、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十四、附表第六章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1第一章公开谈判采购公告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逆变器设备采购(采购编号:)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1.2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1.4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2)项目概况:该项目业主为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工期12个月,计划2025年12月30日并网。(3)采购范围:逆变器设备。包含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和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4)交货时间:2025-11-15(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需方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1.5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逆变器设备2.2计划工期(工程)/交货期(货物)/服务期限(服务):2.3建设地点(工程)/交货地点(货物)/服务地点(服务):2.4质量要求(工程)/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2.5标段/标包划分:(提示:不分标段则写共分一个标段/标包,如需分标段/标包则具体写明,可列出分标列表)2.6其他补充(如有):3.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4)供应商为其他形式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成套的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企业需满足第2条中相关要求。(5)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7)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逆变器设备生产能力,供应商近5年(2020年-2024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载明合同总金额及合同标的物的合同扫描件)。(8)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9)供应商应根据知识产权备案查询网址(http://202.127.48.145:8888/zscq/search/jsp/vBrandSearchIndex.jsp)逐项核查竞标产品所涉及产品品牌是否涉及出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出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并承诺许可采购人合法使用其产品用于所属或关联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授权,配合采购人办理出口手续。(10)产品通过节能环保认证的优先选用。(11)提供有效资信证明3.2其他要求:(提示:本部分均为预制模板文本,由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善、修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请于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提示: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6:00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承包商(供应商)须知”。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谈判时间和地点6.1谈判时间(预计):2025年10月22日10时0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2谈判地点:。6.3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8.其他(提示: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9.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青岛崂山鸿泰大厦商务联系人:张琪办公电话:0532-87098632手机号码:18863996073电子邮件:zhangqi1@sepco3.com技术联系人:朱丽莎手机号码:18053208506电子邮件:zhulisha@sepco3.com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5年10月13日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供应商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前2.3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前3.3报价补充详细要求3.4.1谈判有效期180天3.5.1谈判担保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2、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1)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5、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3.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封包在正本(注明单位及项目名称),须密封提交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1、响应文件按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装订,装订成一册或分册装订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2、若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装订,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3、响应文件必须固定胶装,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4、提供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U盘)。电子文件应为可编辑的WORD和EXCEL格式,为全部、完整响应文件。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全部密封递交。4谈判人员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2、谈判采购文件2.1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章号名称一谈判邀请书二供应商须知三合同条款及格式四响应文件格式五技术文件2.2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2.3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构成:(1)应包括下列部分:1)谈判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保证金4)报价表5)装运方案6)供应商信息7)类似业绩资料8)供应商廉政承诺书9)商务偏差表10)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11)技术偏差表12)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14)附表(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3.2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信息”应附谈判采购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供应商盖公司章的复印件。(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3.3谈判报价(1)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5)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6)对于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3.4谈判有效期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180天。3.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5谈判保证金3.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6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供应商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3)对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7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2)(A)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填写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谈判与评审4.1谈判小组(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4.2谈判步骤1.初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2.与供应商分别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综合评议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4.4谈判记录(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2)与各供应商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4)推荐成交候选人。5、合同授予5.1合同授予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2)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5.2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5.3合同的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5.4履约保函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6、纪律和监督(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三章评审办法列有综合评估法、投票法两种方法,由采购人选择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审组织及服务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2、谈判小组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3、工作小组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四、评审程序及内容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1.2算术错误修正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2、响应文件澄清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3.2评审价3.2.1评审价计算公式评审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3.2.2遗漏修正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3.3评审、评分及排序3.3.1评审内容及分值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5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1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0分。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五、评审报告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评审价低者优先;最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记录表(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1细则根据具体项目制定,以下表1-3供参考。基准价计算方法二选一。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一评标价50一、评标基准价确定:满足竞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二、得分: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高于评标基准价10%以内(含10%)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2%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10%以上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2%扣1.5分;3、本项最低得分0分。合计50表2: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一报价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响应性2报价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满足要求,目录完整清晰、有连续页码,书面整洁无涂改,报价文件完整、无错漏,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二财务状况2对响应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财务状况较差,得0分。三资信证明1提供五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资信证明,得1分提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资信证明,得1分其他银行资信证明,得0.5分其他有效资信证明,得0.2分无相关资信证明,不得分。四以往项目销售业绩及评价2对响应人生产能力及近5年(2020年-2024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载明合同总金额及合同标的物的合同扫描件)进行评价,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得0分。五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2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强,得2分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较强,得1分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一般,得0.5分。六商务部分偏差1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无偏差和正偏差得满分,最低得0分。合计10表3: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一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格式要求,得10分;基本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格式要求,提出合理的技术偏离且有较好的建议方案,得6~9分;基本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格式要求,提出不合理的技术偏离,得3~6分;投标文件不按格式编制,但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扣5分。本项最低得0分。二对技术澄清响应程度10技术澄清响应积极,内容满足要求,得10分。技术澄清响应一般,内容基本满足要求,得6~9分。技术澄清响应拖沓,内容基本满足要求,得3~6分。技术澄清不响应,得0分。三对供货范围和分包外购清单响应程度5供货范围填报完整,设备技术规格、数量、主要部件材质、品牌、产地信息填写详细,响应分包外购清单,得5分;供货范围填报完整、设备技术规格、数量、主要部件材质、品牌、产地信息填写较好,不能完全响应短名单,但能够提出合理建议,且所用品牌知名度、质量、价格等优于短名单规定品牌得2~4分;供货范围填报完整、设备技术规格、数量、主要部件材质、品牌、产地信息填写较差,不能完全响应短名单,但能够提出合理建议,且所用品牌知名度、质量、价格等等同于短名单规定品牌得1~2分;经技术澄清后,供货范围仍填报不完整,短名单响应较差,得0分。四投标产品品牌知名度5国际知名品牌,成熟产品,得4~5分;国内知名品牌,成熟产品,得2~3分;知名度较低品牌,得1~2分。本项最低得0分。五投标产品业绩情况10所供设备有五个以上大基地项目业绩,且安全运行满三年以上的。得10分;所供设备有大基地项目业绩,数量满五个,但运行时间不满3年,得6~9分。所供设备有大基地项目业绩,视数量和运行情况,得3~6分。所供设备有同等参数机组的项目业绩,视数量和运行情况,得1~3分。本项最低得0分。合计4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第1条定义本文件及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需方”是指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包括其合法承继方和受让方2.“供方”是公司,包括其合法承继方和受让方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包括合同双方共同根据合同规定不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4.“合同总价”是指在供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后,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详见本合同第3条。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9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6.“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设备、材料、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消耗品、各种物品及相关资料,包括为确保合同设备达到设计能力而应包含在设备中的任何部件。7.“设备”是指开关柜设备8.“交货完成”是指总装后所有设备的交货完毕,并通过双方共同开箱验收签证。9.“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初步验收、最终验收、运行、维护、技术指导等技术资料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等),详见本合同第5.6条。10.“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初步验收、最终验收、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安装”是指有关设备、系统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所有合同设备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组装、就位和连接。12.“调试”是指为进行试运行,按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调试导则进行的设备起动、试验和调整并达到本合同附件的要求。13.“试运行”是指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安全、稳定、持续240小时的运行,以验证设备能够达到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14.“初步验收”是指当设备完成试运行,已达到了合同附件规定的内容后,需方对该设备的验收。15.“质量保证期”是指通过业主360小时无故障试运行验收后5年。供方保证合同设备在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并负责免费消除合同设备存在的任何缺陷。16.“最终验收”是指在质量保证期满,供货设备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性能指标后,需方进行的验收。验收合格需方将签署最终验收证书。17.“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选材、制造、安装指导、调试等环节不当所引起的本合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8.“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是指随合同设备提供的,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间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包括由于供方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必须更换的备品备件。19.“运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是指负责合同工程移交生产前、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两年运行期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按照本合同所列清单内容提供,如果清单不包括但实际使用中消耗的也由供方提供。20.“专用工具”是指随合同设备提供的,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间所必需的专用工具。21.“安装调试消耗品”是指设备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运行及保养情况下所必需消耗品。22.“分包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需方确认的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23.“合同现场”是指合同设备交货及安装的地方,24.“电站”是指本合同设备装机的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25.“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日历日;“周”是指7天。第2条合同范围2.1合同供货范围供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设备、相关附件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备品备件和消耗品等部分。2.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设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并且根据本行业惯例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免费补供所缺的设备及技术服务等,需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第3条合同价格3.1合同总价(包含13%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金:人民币元(大写:)。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未开增值税发票部分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计算新的增值税税额。本合同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费(含施工现场,包含设备从现场开箱验收到设备无缺陷投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税金、利润及财务费用等费用外,还同时包括合同设备的认证费用、税费以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和保险费(保险范围至地面交货)等设备交货完成之前的费用。供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运输费为合同设备运至合同现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包含设备卸车就位费。保险费为办理第5.5条规定的保险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3.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第一卷附件A,在合同期内需方如需增加供货范围内的任一部件,价格按照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执行。3.3本合同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3.4合同分项价格与合同总价不相符时,以合同总价为准。第4条支付4.1货币种类:本合同使用人民币。4.2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4.3合同货款的支付4.3.1合同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合同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10%的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交货期结束)”(见附录B)、“财务收款收据”给需方,需方审核无误后,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30天内支付给供方合同价款的10%作为合同预付款。4.3.2删除4.3.3供方按交货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运到交货地点,并交货验收合格,由需方通知供方开具发票,需方在收到供方开具的该批设备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且验明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80%。4.3.4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且经过竣工验收,供方提供收款收据、预验收证书及合同总价款10%的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合同质量保证金保函”正本给需方,且供方的设备满足本合同的质量要求,需方将在30天内,向供方支付设备价款的10%的货款。4.3.5如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需方将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两个月内予以释放保函。如果质量保证金保函不足以弥补应由供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责任。4.3.6需方按本合同向供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需方接受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或并不解除供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4.4需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需方负担,供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供方负担。4.5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1供方必须保证每一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该批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与需方提供的一一对应,并且一致。如果供方没有按照需方的要求开具正式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有义务按照需方的要求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供方拒绝履行此项义务,需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如由此给需方造成了不能退税或其他损失,需方有权利向供方提出索赔,并可从应支付给供方的相应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偿。4.5.2本合同不得由供方以外的第三方向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4.5.3因供方原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须向需方补偿因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多缴的增值税税额及相应附加税额;普票也无法开具的,还需要再补偿企业所得税无法税前扣除而多缴的所得税税额。4.5.4因供方的原因,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供方需配合需方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救,无法补救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多缴的增值税、附加税税额和无法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等税款损失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予以赔偿。但不免除供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4.5.5供方须在开具发票后壹个月内将发票递交给需方。如因供方原因,发票认证过期无法抵扣,责任由供方承担。4.5.6供方有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发票事项的义务。因供方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致使需方遭受税务机关检查时,供方有配合需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4.5.7供方税务信息发生变化,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需方,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第5条交货和运输5.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5.2合同设备的运输5.2.1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到合同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5.2.2合同生效后10天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单价和总价及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5.2.3在货物预计启运15天前,供方应邮件将第5.2.4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5.2.4在货物备妥及装运发出后的12小时内,供方应以邮件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1)合同号;(2)货物备妥发运日;(3)货物预计运抵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号、船名和运单号;(9)重量超过二十吨(含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其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11)该批货物价值110%的运输保险单。5.3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以交货期附件为准产品交付地点: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现场收货人:高辉18006362211每个单元的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现场交货地点(由需方签发设备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10条计算清偿迟交货物损失的依据。在需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之日起,合同设备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移给需方。5.4交货检验货物运抵合同现场后,需方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应及时到交货现场,与供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无误后,需方签署“货物验收证明”一式五份。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或发生包装破损并导致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签“货物验收证明”。供方应及时补齐所缺和损坏货物,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并不得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否则将承担有关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5.5合同设备的运输保险供方须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为发运合同设备投保,金额为该部分设备价值110%的运输保险,该类保险应向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以需方为受益人,保险责任期为从供方仓库到合同设备至交货后90天止。5.6技术资料要求和交付进度供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储运指导、安装文件、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调试计划、试验和调试报告、竣工资料、计划内的维护报告和质保期的特别维修报告、质保期结束时的最终检查报告。所有的图纸都应是标准尺寸的,如:A0、A1、A2、A3或A4的规格。5.6.1设计文件(8套文件以及2套电子文档)合同实施过程中,供方应提交如下:●设备设计说明和手册、安装图、主要部件的设备材料清单,包括生产商、特性、型号和数量。●设备及各部件性能参数表。5.6.2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8套文件)此文件包括质量保证和含有检查记录、型式试验和/或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证书的控制文件。5.6.3储运指导(8套文件)应提交在现场搬运、贮存和保管设备的详细说明文件,并附有图解、图纸和重量,应包括:●各部件要求户外、户内、温度或湿度控制、长期或短期贮存的专门标志;●户外、户内、温度或湿度控制、长期或短期贮存的空间要求;●设备卸货、放置、叠放和堆放所要遵守的程序;●悬挂和起吊程序以及吊点布置和标记;●长期和短期维护程序,包括户外贮存部件推荐的最长存期;部件的定期转动(当需要时)。5.6.4安装文件(8套文件和2套电子文档)●安装文件应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资料,如:●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包括起吊位置),安装步骤说明及安装材料清单;●安装工具,分专用工具和一般工具;●电缆布置图,包括端子图和外部连接图;●开关和控制板平面图、接地图和环境要求;●设备安全预防措施。5.6.5运行和维护文件(8套文件和2套电子文档)供方应为设备提供完整的运行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程序●启动和停机程序●报警动作一览表,紧急处理程序安排●工具清单5.6.6备品备件清单(8套文件和2套电子文档)供方应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并给出订货时必需的数据,包括规格和价格。另外,还应提供一份能从独立的供应点获得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或消耗品清单,清单应提供直接购买所需的足够信息。5.6.7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8套文件和2套电子文档)供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表和内容,作为草案供需方批复,并作为规定的培训的最终版本。另外,适当的培训材料,如:手册、图纸和散发材料等应在培训开始前提供。5.6.8调试和试运行计划(8套文件和2套电子文档)供方应提交一份调试和试运行计划供需方批复,计划应包括时间表和详细的试验和试运行步骤,以及相关的图纸和说明。试验和运行步骤应当分项进行,并在任何可能地方指出要达到的目标结果和允许偏差,并留出空白处以便填写在调试和试验过程中实际观测到的结果。5.6.9试验和调试报告(4套文件)所有的试验和调试记录和报告都应编写成试验和调试报告,并提交需方。5.6.10竣工文件(8套文件)供方应在运行验收结束后,提交规范的运行验收文件及必要的说明性文件。竣工文件应包括需方的意见及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修改,其详细程度应能使需方对所有的设备进行维护、拆卸、重新安装和调试、运行。竣工文件中还应有操作和维护手册,以及监控软件手册,为了安全和全面地远程控制设备的运行,后者必须非常详尽,以能实现数据评价编程和显示图表。5.6.11计划内维护和额外维修报告(8套文件)供方应为在质保期内所有计划内和计划外的维护(维修)提供报告,报告中应写明详细的实施措施和使用过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包括名称、部件/目录号、数量和价格。第6条包装与标记6.1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供方应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供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长期露天堆放以及实际运行时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供货的设备的包装物均属于交货设备范畴,归需方所有。6.2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6.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地;(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4)设备名称、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6.4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并免费提供专用起吊工具及说明文件。供方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体上的明显位置标注上“小心”、“轻放”、“向上”、“防雨”、“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6.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其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6.6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编号等内容的详细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书各一式二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证书、技术说明各一式二份。6.7供方在设备装运3天内,应按第6.6条的规定,向需方递交3套装运单据。6.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整批发货。6.9供方应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应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第6.3条相关内容。6.10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6.11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6.12供方及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6.13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6.14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目的地;(4)毛重;(5)箱号/件号。随合同设备交付的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6.15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负责及时更换、修理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应在24小时以内通知需方,并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供方应避免发生为节省运输费用而过多装载,使设备发生挤压、碰撞导致包装破损的现象。如发生类似情况,供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7条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7.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以及质保期内定期的设备检修。7.2供方的分包商对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由供方统一组织协调提出书面技术服务或工作方案并征得需方同意,费用由供方自行负担。7.3供方保证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并拥有从事相关工作必要的资质证书的人员。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设备安装前10天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10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7.4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7.5供方在工作现场自备图纸和安装说明书。供方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发生的经需方代表确认的任何改变和/或更正做出标记、记录,并将与供方所供货物有关联的工程施工的资料列入这种图纸和电子版本。在初步验收结束后10天内移交给需方。7.6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召开技术联络会。7.7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7.8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并应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9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满足需方要求。7.10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7.11在进行各次联络会议、其它各项联络以及在施工工程中商议有关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初步验收等事项,合同各方应指派授权代表。7.12技术联络会需方和供方之间将举行技术联络会议,以讨论有关具体要求、澄清合同及附件中的疑问,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第8条监造和检验8.1监造8.1.1需方将派遣代表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监造检验的标准为技术规范书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配合监造,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8.1.2供方必须为监造代表的监造过程提供下列资料或者条件:8.1.2.1本合同设备生产计划及检验计划。8.1.2.2提前15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8.1.2.3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技术规范书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8.1.2.4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8.1.3监造检验/见证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该项检验。8.1.4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供方必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主动及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8.1.5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10条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质量应负的责任。8.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8.2.1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及出厂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书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在工作现场交付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8.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符合合同规定,需方代表将签署该批货物的“货物验收证明”一式五份。如发现任何不符之处或发生包装破损并导致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签“货物验收证明”。供方及时补齐所缺和损坏货物,并不得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否则将承担有关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5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在检验时,供方人员未能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8.2.3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尽快替换或提供相应的部件,费用由需方自负。8.2.4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8.2.5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方分支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8.2.6供方在收到需方按本合同第8.2.2至8.2.5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尽快更换、修理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修理、更换和运费及保险费均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如属于供方责任,由需方从下次付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如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支付相关费用。如供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且供方不能或拒绝按照需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的,需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供方应按要求返还需方已支付的所有相应设备和材料款项。8.2.7上述第8.2.2至8.2.6条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即使未发现质量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10条及合同附件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第9条安装、调试、试运行、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9.1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若需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担责任。9.2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的问题。9.3试运行时间为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连续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期间若发生与本合同不符的情况时,双方要进行协商,商洽试运行期间的问题如何解决,否则需方不予性能初步验收。9.4试运行结束后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性能验收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需方应在10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9.5需方在确认以下工作进行完毕后可进行最终验收,并由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否则不予终验。9.5.1返修部件已补齐,并由需方确认无任何质量差错。9.5.2双方签订返修协议。9.6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20天内按照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书。9.7需方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参数截至出具的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间应保证到保证期终止后2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11.2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9.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示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其中:p-总费用(元)a-人工费(元/小时·人)h-人时(小时·人)M-材料费(元)c-台班数(台·班)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第10条保证与索赔10.1供方应在设备的质保期和潜在缺陷期内对其供应的设备承担质量保证责任。10.2供方向需方保证,所供应的合同设备将符合本合同及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并对其供货范围内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所供设备是全新、技术先进、安全、经济、高效、成熟、可靠,并满足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由于供方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责任而导致需方蒙受任何损失,供方将按照10.10条款进行赔偿。10.2.1考虑到需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供方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设备的供货,配合安装、调试、240小时试运行、性能试验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修等所有的工作。10.2.2供方应对与其所做的全部工作和提供的所有设备相关的商务、技术、质量、性能保证、工期、验收、售后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10.3供方担保本合同项下所提供设备为全新设备,技术先进,安全、高效、成熟、可靠,在设计、材料与工艺上无缺陷,符合现场运行的要求。10.4供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10.5供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以及运行维护所必须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10.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立即无偿更换、修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需更换,供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内或需方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的时间(以较早者为准),否则,应按第10.9条处理。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实施补救行为,需方有权自行或安排其他分包商实施补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应付供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另行支付。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由需方承担。10.7如果设备在以上所述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且是由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当及时修理或更换该设备,并赔偿需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10.8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关键部件,而使该套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该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供方应赔偿需方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而导致的停产的经营损失。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质量保证期将从该缺陷修正后重新开始计算,供方应赔偿需方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而导致的停产的经营损失。10.9违约金10.9.1在质量保证期内,若设备未达到质量保证指标,将按违约处理。(A)功率每低1%,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B)额定工况效率每低于1%,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C)噪音每超过1dB,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D)温升超过性能保证值,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E)开机指令发出至满载(感性)的时间每超过1秒,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若适用)(F)其他指标达不到规定值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10.9.2供方保证提供技术资料完整、清晰、正确,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的要求。如果技术资料内容不完整或不正确,供方将予以更换,并承担需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10.9.3如果非因需方原因,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迟交3-5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3%;迟交6-10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5%;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上述违约金,需方有权从任何应向供方支付的付款中予以扣除。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继续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如果由于供方的责任,对安装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10】天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延迟交货达10天以上,需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向其他方采购相关合同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供方承担。因供方原因导致现场工程施工进度停滞、人员窝工、后期赶工,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将由供方承担。停工费用(10000元人民币/日)、需方赶工费用(10000元人民币/日)及业主扣减的需方工期违约金,需方有权在合同款中扣除和/或由供方支付给需方。因供方延期交货导致未全容量并网发电,超过90天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由于供方设备质量或交货等问题造成项目工程未达到全容量并网,且经需方最终确定无法再续建时。供方需承担因未全容量并网给需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所有损失,同时支付未完成设备供货对应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则供方不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10.9.4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运抵需方施工现场后,如需方发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情形,应当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供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修复、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费用。如供方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存在异议,须在收到需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书面反馈,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供方在3日内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共同选择鉴定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双方在供方提出异议后10日内没有对鉴定机构或专家组成员的选定达成一致意见的,需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委托鉴定机构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供方无条件对该鉴定结果予以认可。经鉴定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承担鉴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经鉴定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由需方承担鉴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0.9.5由于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5.6规定的技术文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受到延误时,每迟交一天,供方应就每种或每个图号向需方支付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供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供方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10.9.6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造成合同设备安装进度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天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价格0.3%的违约金。同时供方须支付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供方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10.10质保期内,不论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需方或是在供方,供方应尽快更换或补充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发生费用的责任方。10.11所用设备设计寿命至少是25年。其中,主要部件在设计寿命期间不应更换,如因设计、制造、材料原因使上述主要部件在设计寿命期内必须更换,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费用。第11条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11.1供方在交付设备时,应同时提供安装、调试、质保期的运行和维修所需要的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消耗品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消耗品和专用工具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设备价中。11.2供方负责及时、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的损坏部件。如果质保期内使用了需方的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供方应及时补足。对于合同内质保期实际使用的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品种和数量,超出清单范围的,除主要部件外,也应在质保期末按实际用掉的数量免费补足。11.3安装专用工具随第一批设备交付至合同现场。11.4供方向需方提供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含价格及相应的厂家名称)。11.5供方(包括供方的分包商)在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寿命期内以优惠价格向需方出售备品备件。第12条侵权与保密12.1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就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本合同全部内容对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双方应确保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12.2对于其和/或其技术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必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12.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相关情况:●现在或以后披露之时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合法获得并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12.4供方保证,售予需方的设备(包括其整体及其所包含的所有组成部分)已合法地获得并有效适用于需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所有相关知识产权,若需方因购买和使用供方所提供的技术或设备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诉讼或仲裁,或受到需方所在国的国家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罚、判决、执行,供方补偿需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12.5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资料。第13条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13.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供方应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前向需方提交合同价格各10%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合同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0日(截止到设备交货);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2026年6月30日,(截止到本项目性能验收结束);供方在需方支付性能验收款前向需方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为2031年6月30日,(截止到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如工程延期,经需方要求展期,供方应无条件满足需方要求。13.2合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13.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那么需方有权行使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权利。第14条税费14.1根据我国现行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对合同设备进行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及供货等过程中应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供方承担。14.2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固定价。供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材料、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均由供方承担。1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供方承担。14.4合同设备价格为完税价格,需方有权将合同中可以享受国家有关减免税的部分分离出来,代替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减免部分的利益归需方。14.5尽管需方替供方签订14.4条中的采购合同,但是供方仍然对所供合同设备的性能质量负全部责任。14.6供方向需方提供需方进行减免税申报所需的营业证书、专用缴款书等文件。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格中。14.7供方负责有关税费工作如下:14.7.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受需方委托向国外供应商签订供货技术协议及供货合同;14.7.2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进口许可证;14.7.3办理报关、商检等的相关事宜;14.7.4负责报关、商检的费用及进口设备、部套件和材料到达供方或交货地点相关的运杂费;14.7.5提供办理减免税需要的相关单据及证明资料。14.8需方负责有关税费工作如下:14.8.1办理海关报关注册事宜;14.8.2办理并提供减免税证明,并配合供方的报关工作;14.8.3向供方明确办理减免税的海关规定及要求;14.8.4向供方签署代理进口、报关、商检等授权协议。14.9.1如因税率调整,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最新的税率计算含税总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卖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买方按照最新的税率变更合同付款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自买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开具。14.9.2如因税率调整导致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开票金额以外的价款,卖方应无条件退还,买方亦可直接从后续支付给卖方的其他价款中扣除。14.9.3如因卖方未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履约或错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承担了额外的税负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额外承担的税负金额。第15条分包与外购15.1供方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在不影响供货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事先征得需方签字确认。15.2对供方选择的设备分包商,必须事先得到需方书面确认。供方与设备分包商之间的合同(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合同复印件)需报需方备案。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更改双方在本合同中确认的合同设备和/或材料的分包商。供方对分包设备的设计、质量、交货进度、接口、技术服务等技术和商务方面的问题,承担全部责任。15.3分包商应具有符合ISO-9000系列或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制造合同设备的类似设备、部件和/或辅助装置的能力、业绩。15.4供方对分包商或其代理或其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负责。如果供方在分包合同中违约,需方有权(而非义务)代替供方执行分包合同,而不减少供方原有的责任。第16条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6.1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数量、供货范围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16.2合同签订后的任何阶段,供方随意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供方承担合同额30%的违约责任。如供方明确拒绝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等),需方有权通知供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剩余未付款项扣除,如需退货,供方应返还已付所有款项,且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而且供方应承担合同额30%的违约责任。16.3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需方将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个工作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也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6.4根据16.3条,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利,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16.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EPC合同的变更或中止或终止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需方可以向供方提出中止或终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16.6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或需方因16.5条的原因要求中止或终止,需方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设备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16.7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约定的相应条款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因供方原因合同设备的供货未能按合同附件3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已超过延期违约金累计总额上限时,需方有权(i)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或(ii)按16.2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16.8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约定的相应条款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合同设备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中未能达到一项或多项最低性能标准,则供方有责任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或者是双方协商降价接收合同设备。16.9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需方有权(i)将剩余合同设备的供货以供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别的机构执行,或(ii)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16.10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行规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战争(不论是否宣战)、政府行为和法律法规变更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本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本合同总价。17.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的5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邮件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7.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第18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凡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的效力性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青岛崂山区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支出。18.2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8.3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第19条合同生效19.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19.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30天,且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后终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规定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第20条其它2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0.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任何对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修正、补充和更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它们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于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20.3本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20.4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列明的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20.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0.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20.7合同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20.8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公司的合并、分立或重组,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其合同义务的安排,并由合同义务的继受方与合同另一方办理相关的合同变更手续。该继受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未完成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不会因此受到影响。20.9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写。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译文。20.10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2份。本合同签订地点为青岛。20.11合同组成文件及其解释顺序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技术协议书;(4)招标文件及答疑;(5)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6)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7)双方协商同意的纪要及变更等。(8)中标通知书。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上面所列文件顺序在前的为准。第1页/共122页附件A分项价格表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合价(元)备注(一)1234567小计:(二)安装调试备件价格小计:(三)专用工具价格小计:(四)运输费(五)保险费(六)服务及培训费(七)其他(表格中未列但应属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项)已含合计:(大写:元整)注:(1)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项目,在本清单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如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项目与本合同第二卷附件的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以附件的内容为准。在本合同第二卷附件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供方应予以补足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2)在合同期内需方如需增加供货范围内的任一部件,价格按照以上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执行。附录B:保函格式B1合同履约保函(格式)申请人:【供方主体】地址:【供方注册地址】受益人:【需方主体】地址:【需方注册地址】开立人:地址:致:【需方主体】(受益人全称)鉴于【需方主体】(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供方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于【签字日期】就【项目名称】的【设备名称】设备(以下简称“本设备”)的供货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设备名称】订货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号】,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规定,申请人向受益人提履约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基础合同的保证金。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我方在此作为申请人担保人,代表申请人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的责任。三、当受益人以书面付款通知的方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方在接到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予以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受益人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四、我方放弃受益人应向申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的权利。五、我方进一步同意受益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条件、基础合同项下的设备或基础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方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方。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完全有效,到期后本保函无论是否收回均自动失效。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开立人名称:(盖章)开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开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B2合同预付款保函(格式)申请人:地址:受益人:【需方主体】地址:【需方注册地址】开立人:地址:致:【需方主体】(受益人全称)鉴于【需方主体】(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供方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于【签字日期】就【项目名称】的【设备名称】设备(以下简称“本设备”)的供货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设备名称】订货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号】,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规定,申请人按规定的金额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申请人即有权得到受益人支付的一笔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基础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基础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三、我方在接到受益人提出的因申请人未能履行基础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就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在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该款项,无须受益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四、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受益人应首先向申请人索还上述款项。我方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五、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应不超过预付款的金额减去申请人已偿还的金额。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完全有效,到期后本保函无论是否收回均自动失效。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开立人名称:(盖章)开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开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B3质量保证金保函(独立保函)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开立人:地址:致: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受益人全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事项(货物和服务描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规定,申请人向受益人提交一份质量保证金保函,作为申请人按照基础合同规定提供给受益人的货物的质量保证金。【此处应按照基础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具体描述】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即相当于基础合同金额的%的保函。三、我方在接到受益人提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予以支付,我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受益人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四、我方放弃受益人应向申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的权利。五、我方进一步同意受益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条件、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基础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方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方。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完全有效。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开立人名称:(盖章)开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开立日期:年月日附件C监造、检验和工厂试验1.总则1.1设备供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包括分包、外购部分)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1.2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内容,是用以验证设备、材料符合本技术规定的性能要求,如不满足相关要求,设备供方应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1.3设备供方需至少提供以下内容,以保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a)针对本合同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b)设备供方对分包设备和外购件的质量控制措施;c)设备供方及分包方的工厂试验室资质;d)权威独立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有效的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要求:1、使用标准为最新版中国标准,其试验项目与标准完全一致。2、型式试验报告应有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3、设备型号、规格、参数与本项目设备一致。。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不能满足要求,供应商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并提交报告。2.监造方式监造方式分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及驻厂监造,即R点、W点、H点。R点: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点: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供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H点: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外方业主或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3.检验与试验计划及程序文件3.1检验与试验计划3.1.1所有设备、材料应按照本规范书中要求应遵循的法规、标准为原则,涉及到的任何设备、材料,从生产过程检验到最终验收的项目均应经过需方的检验。3.1.2检验与试验计划是需方编制的典型检验试验计划。需方根据业主具体要求对检验与试验计划中的内容进行添加和修改,设备供方有义务配合需方完成业主对检验与试验计划的审批工作。供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及业主要求,完成检验与试验计划中的监造内容,并承担检验与试验的费用。3.1.3检验的具体要求所有原材料和外购件必须符合技术合同要求,不得私自更换。设备验收时将以技术合同和标准为依据,按照业主批准的检验与试验计划严格执行。供方需要提前熟悉并给有关部门传达检验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和试验。另外当检验人员到厂后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检验人员一起参考检验与试验计划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试验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3.2试验程序的提交设备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类似设备的试验程序。并在试验前90天,供方应根据审批版的检验与试验计划内容编制包括生产过程检验至最终验收的试验程序及细则,并提交给需方审批。设备检验项目的试验程序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试验具体项目a)试验依据的具体标准b)人力资源分配和时间安排计划c)试验期间所使用的仪器及校准证书d)试验期间的安全控制措施e)检验和试验的类型(R点、W点、H点)f)试验数据核对表g)试验步骤及具体质量控制程序h)试验记录和报告的格式i)为达到与现场情况一致所采取的调整,修正及其方法3.3生产工艺程序如适用,应提供类似项目的资料以供需方审核;a)焊接人员资质文件b)无损检测人员资质文件c)无损探伤方案d)焊接控制程序e)材料控制程序f)焊接工艺规程g)焊接工艺评定h)喷砂及油漆工艺程序4.监造通知4.1供方应至少提前2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需方预计的检验试验时间,同时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需方准确的检验试验时间,具体监造通知格式按照附表2格式执行。供方在监造通知发送前必须保证设备的图纸和数据表已按照合同要求批准完毕。4.3需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供方实施监造工作。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如供方未按要求通知需方监造人员,致使需方监造人员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见证,需方有权要求重新见证,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均由供方承担。5.监造实施5.1监造验收标准除外方业主或需方同意外,设备、材料的所有检验、试验及检验标准按照本技术合同附件一技术部分要求的标准和适用的最新版中国标准实施,若两者内容发成冲突,按较高要求的标准执行。5.2在实际检验和监造过程中,供方应提供给业主及需方代表一份审批版的图纸和检验程序配合检验。5.3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得擅自调换。5.4供方有义务提供需方监造人员在现场需要的合同及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过程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有必要复印,供方应提供复印件。5.5供方向需方监造人员提供工厂检查与试验的项目、方法及判定标准。供方的检验资料对需方监造人员不应保密,并有责任将资料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交给需方监造人员,需方监造人员有义务为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保密。5.6在实施监造过程中,供方应为需方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工器具的配合。所有检验需要的或性能试验中用到的仪器、装置应经过有资质的实验室的校核,且校核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仪器校核费用由供方承担。5.7供方必须提前验收其分包及外购设备或材料,需方根据需要参与分包及外购设备和材料的检验。5.8供方及其分包商应服从需方和外方业主及第三方的质量监督;需方参与的工厂监造或检查验收,并不免除供方所负的责任。5.9供方应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应根据标准要求进行工厂试验,并应将检验、试验的报告提交给需方,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方应取得相关检验机构所要求的必要的证书,自行花费完成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验。5.10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各方的监造代表均须在检查报告上履行签字手续,作为制造完工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需方的签字确认,并不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5.11工厂检验和试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6.检验不符合项6.1需方或外方业主参加的设备监造点,如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或有关标准的要求,需方将拒收该设备。对设备的不符合项,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整改完毕后,需方或外方业主参与设备复检。供方提交的整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不符合项描述b)导致不符合项的原因c)不符合项的整改程序d)防止不符合项的再发生的预防措施e)相关图纸、规范等6.2若由于供方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验收不合格等)致使监造项目不符合合同或有关标准要求,重新检验的费用及外方业主和需方复检的所有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人工费、工作补助等)由供方承担。7.监造资料7.1如适用,供方应在监造实施期间,向需方监造人员提供以下资料供需方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所提供资料必须为中、英文对照版本)a)主要部件或材料的材质报告(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分析等)b)工厂试验记录c)设备试验程序d)工厂试验报告e)无损检测报告(UT、RT、PT)f)设备工厂装配记录g)进口部件原产地证明书和质量证明书,进口设备的设备说明书。h)进口设备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复印件。i)进口设备的货物发票(可抹去价格)或复印件。j)进口设备的装箱单,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装货单或复印件。k)进口设备的原材料证书,设备出厂检验报告。l)焊接人员资格证书m)原材料、设备等可追溯性记录n)试验人员资质证书o)计量仪器的校核证书、仪器仪表的校准证书p)IP或NEMA防护等级证书q)设备的第三方机构认证证书(ASME认证等)r)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时效为5年有效).7.2监造实施完毕,供方应将监造实施期间各方试验见证的报告、监造差异及整改结果及7.1条所列相关监造资料进行汇总,并整理出监造资料的目录、页码,在资料封皮标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合同编号、机组编号,将监造资料装订成册。并提交给需方存档7.3所有需递交业主或政府性机构审批的过程文件或支持性文件,均应递交中文、英文对照版本。8.检验放行设备、材料检验合格后,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检验清单出具检验放行证书给供方,供方收到检验放行证书后方可进行设备、材料的包装工作。9.如适用,设备供方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如下;序号文件内容提交时间文件数量文件模板1针对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措施签订合同后12检验与试验计划签订合同后1附表13试验程序(供货设备)试验前90天14预计监造传真通知提前21天1附表25确切监造传真通知提前7天1附表26原材料质保书等检验报告检验当天17仪器/仪表校准报告检验当天18IP或NEMA防护等级报告检验当天19不符合项报告放行前110差异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放行前111以上所有资料的装订版(纸版)放行前312以上所有资料的装订版(电子光盘)放行前3附表1:设备见证项目表序号零部件名称质量见证项目见证方式备注HWR附表2监造传真通知项目名称Project设备供方Supplier设备名称Equipment机组号Unit检验内容InspectionContent监造点InspectionPointITP编号ITPNo.检验依据资料RelevantDocuments检验开始时间StartDate检验完成时间FinishDate检验地址Inspectionplace检验联系人SupplierContact电话Phone邮箱Email附件D物资采购(劳务提供)廉政协议书甲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物资供货商):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物资需方(包括有物资、设备、资产、低值易耗品等采购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甲方)和物资供货方(包括提供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协议内容1.甲方(物资采购承办部门以及验收、付款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责任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馈赠,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缴。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人检举,公司将立案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属于实名举报的按公司《实名举报管理制度》执行。2.乙方责任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合同要求的物资物品(或劳务)质量和价格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财物,不宴请甲方人员,不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参加乙方式贿赂甲方人员。二、责任追究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接受乙方的宴请,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乙方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贿赂甲方人员的,乙方尚未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的,甲方不得确定其为合格供货商;乙方已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并已有业务关系的,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者,第一次给予乙方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罚款由公司纪监审工作部收取,转交公司财务部门;如发生第二次则被列为不守信用供货商,与其有业务关系的物资采购部门必须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公司其它各项目部物资采购部门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与其建立业务关系。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留存执行外,公司纪委书记(纪监审工作部)可以随时与供货方加强联系;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甲、乙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甲方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电话:纪委书记:0532-87098078纪委办公室:0532-87098431-87098439-87098441。举报邮箱:纪委书记:sgsjwsj@sepco3.com纪委办公室:jjs@sepco3.com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三、适用范围。本协议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等)的物资采购工作。四、甲方代表为公司物资采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乙方代表为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五、本协议与物资采购(劳务)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人:乙方单位(签章):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附录E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CompliancewithAnti-CorruptionLaws.[ThirdParty]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that,inrelationtotheactivitiesor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Agreement,[ThirdParty]and[ThirdParty’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on[ThirdParty’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notviolatedandwillnotviolate,orcause[SEPCOIII]toviolate,theprohibitionsofArticle164oftheCriminal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anti-corruptioncompliancelawsandregulationsofthejurisdictionwheretheThirdPartyisregistered,theanti-corruptioncompliancelawsandregulationsofthejurisdictionwherethetransactiontakesplace,theUnitedNationsConventionAgainstCorruption,andtheOECDConventiononCombatingBriberyofForeignPublicOfficialsinInternationalBusinessTransactions(asimplementedbyitssignatories),oranyotherapplicableanti-corruptionlaw(collectively“Anti-CorruptionLaws).”Specifically,[ThirdParty]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thatthatneither[ThirdParty]noranyof[ThirdParty’s]affiliates,subsidiaries,officers,directo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noranyotherpersonorpartyactingon[ThirdParty’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made,offered,authorized,orpromised,andwillnotmake,offer,authorize,orpromisetomake,anypaymentorotherthingofvalue:1、遵守反腐败法律。[第三方]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第三方]和[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三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第三方注册地反腐败合规法律和法规、交易所在地反腐败合规法律和法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地说,[第三方]声明、保证和承诺,[第三方]或[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1.1.toanyPublicOfficialortoanyotherpersonorentityifsuchpaymentsortransferswouldhavethepurposeoreffectof:1.1向任何公职人员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i)improperlyinfluencinganyactordecisionofaPublicOfficial;i)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dooromittodoanactinviolationofthatPublicOfficial’slawfulduty;ii)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i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usehisorherinfluencedirectly,orwithadomesticorforeigngovernmentorinstrumentalitythereof,toaffectorinfluenceanyactordecisionofsuchgovernmentorinstrumentality;oriii)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或机构的行为或决策;或者iv)improperlyassisting[ThirdParty]orSEPCOIIItoobtainorretainbusinessorotherwisetosecureanyimproperadvantage;oriv)不正当地协助[第三方]或三公司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者1.2.toanyperson,whetherornotaPublicOfficial:1.2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i)withtheintentiontobringaboutorrewardtheimproperperformanceofadutyorobligationtowhichthepersonissubject;ori)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ii)withtheknowledgeorbeliefthattheacceptanceofthepaymentorthingofvalueinitselfconstitutestheimproperperformanceoftheperson’sdutyorobligation.ii)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2.ContinuingObligations.[ThirdParty]representsandwarrantsthat[ThirdParty]and[ThirdParty’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on[ThirdParty’s]behalfareandwillremainin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forthedurationofthisAgreement.2、持续性责任。[第三方]声明并保证:[第三方]和[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3.PublicOfficialInvolvement.OtherthanthosedisclosedtoSEPCOIII,[ThirdParty]doesnothaveanycurrentofficers,director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shareholders(excludingforpurposesofthissectionshareholdersofapubliclytradedcompany)oremployeeswhoare,orwhoseimmediatefamilymembersare,PublicOfficials,andshoulditbecomeawareofanysuchofficer,director,ultimatebeneficialowner,shareholderoremployeebecomingaPublicOfficial,itshallinformSEPCOIIIwithinareasonabletime.3、公职人员介入。除了向三公司披露的信息外,[第三方]当前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就本条规定而言,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或员工均不是公职人员,他们的直系亲属也不是公职人员。一旦发现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职人员,将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三公司。4.NoSecretFunds.[ThirdParty]doesnothaveandshallnotcreateormaintainanysecretorunrecordedfund,account,orassetinconnectionwiththe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ThirdPartyAgreementorinconnectionwithanyotherbusinesstransactionsinvolvingSEPCOIIIoranyotherpartyforthepurposeoffacilitatinganyprohibitedpaymentundertheAnti-CorruptionLaws,oranyothersimilarapplicablelaws,throughoutthetermofthisAgreement.4、无秘密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第三方]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三公司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5.ComplianceCertification.Within(30)dayspriortoeachanniversaryofthedatehereof,[ThirdParty]shallprovideanannualcertificationof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insuchformatasshallbereasonablyrequestedby[SEPCOIII].5、合规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每周年前的(30)日内,[第三方]应按照三公司合理要求的格式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的年度证明。6.Indemnity.[ThirdParty]undertakestohold[SEPCOIII],itsThirdParties,officers,directors,employeesandshareholdersharmlessinrespectofalldamagesandlosses,includingwithoutlimitationanypenaltiesandothereconomiclosseswhichcouldaffectanysuchpersonorpartyasaresultoftheviolationorbreachwhatsoeveroftheobligationssubscribedby[ThirdParty]underthisAgreement’s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Covenantsprovisions.6、补偿。[第三方]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三公司及其第三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第三方]承诺对其进行赔偿。CancellationClause:解约条款:7.[ThirdParty]undertakesthatanyviolationof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relatingtoits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madebyitunderthisAgreementshallconstituteagrossbreachofcontract,inwhichcase,SEPCOIIIshallhavetherighttounilaterallyterminatethisAgreementwithoutanycompensationorindemnificationtothe[ThirdParty]andwithoutprejudicetoallrightsofrecourseavailabletoSEPCOIII.SEPCOIIIshallbeentitledtoterminatethisAgreementifithasreasonablegroundstobelieve(onthebasisofcredibleinformation,including,butnotlimitedto,third-partymaterialsthatSEPCOIIIbelievestobereliableorwell-sourced)thatthe[ThirdParty]hascommittedamaterialbreachofits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orcovenantsrelatingtoits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madebyitunderthisAgreement(whetherornotthe[ThirdParty]isheldtoviolatetheAnti-CorruptionLaws).IfSEPCOIIIterminatesthisAgreementasaresultofthe[ThirdParty]'smaterialviolationofanyof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orcovenantsrelatingtoits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SEPCOIIIshallhavetherighttorecoveranyamountpaidtotheThirdPartyunderthisAgreement.7、[第三方]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三公司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三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三公司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第三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第三方]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若三公司因[第三方]严重违反有关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而终止了该协议,则三公司有权收回该协议下已支付给第三方的任何款项。AuditRights:审计权:The[ThirdParty]shallmaintainallrecordsnecessarytoenableSEPCOIIItoreviewthe[ThirdParty]’scompliancewiththe[aboveClauses].Uponreceiving(5)workingdays’noticefromSEPCOIII,the[ThirdParty]agreestopromptlyprovidereasonableaccesstoallofitsaccounts,booksandrecordsrelatedtothisAgreement,eithertoSEPCOIIIortoaninternationallyrecognizedauditfirmappointedbySEPCOIII,forthepurposeofallowingSEPCOIIIorsuchauditfirmtoreviewandauditsuchaccounts,booksandrecords.Accesstotheaforesaidaccounts,booksandrecordsandanysuchrevieworauditgenerallyshallbestrictlylimitedtothescopeofworkasstatedinthisAgreement.ThepriceofanyauditunderthisClauseshallbeatthesolecostofSEPCOIII,exceptthatthe[ThirdParty]shallnotbeentitledtoanyadditionalcompensationorthereimbursementofitsowndirectorindirectcostsbyreasonofitsgrantingsuchaccessandrightstoSEPCOIII.8、[第三方]应妥善保存一切必要的记录资料,以便三公司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第三方]接到三公司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的通知后,应及时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会计账目、账簿和记录提交给三公司或其任命的国际公认审计机构予以审查,被审查的会计账目、账簿和记录严格限定在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按本条规定进行审计的,审计费用由三公司独自承担,但[第三方]无权就其允许进行上述审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向三公司索取赔偿或要求报销。Expenses:费用:9.Anyexpensesincurredbythe[ThirdParty]inthecourseofperformingworkforSEPCOIIIascontemplatedunderthisAgreementshallbeborneentirelybythe[ThirdParty]unlessapprovedbySEPCOIIIinadvanceandfullysupportedbyproperdocumentation.9、[第三方]依照本协议为三公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第三方]自行承担,经三公司事先同意并提供相应凭证的除外。InvestigationNotification:调查通知:10.The[ThirdParty]undertakestoimmediatelynotify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thatitisunder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rsecuritiesexchangerelatedtoanyactivitiesunderthisThirdPartyAgreement.Inaddition,the[ThirdParty]undertakestoimmediatelyinform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ofany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rsecuritiesexchange,relatedtoAnti-CorruptionLawsregardlessofwhethertheconductrelatestothisAgreement.10、[第三方]承诺:一旦觉察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证券交易机构正在就第三方协议规定的活动对自己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三公司。[第三方]同时承诺:一旦觉察到执行或管控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证券交易机构正在就与反腐败法律有关的情况对自己进行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三公司。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NAM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ITL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LAC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ECLARATIONOFCOMPLIANCE合规声明Theundersignedservesasa[pleasefillinappropriatedesignation-e.g.Joint-venturepartner;Supplier;Subcontractor;etc.]for[SEPCOIII].Theundersignedherebyrepresents,warrants,andcertifiesto[SEPCOIII]asfollows:下述签字人担任三公司的【请填写适当的职务名称,例如:联营体伙伴、供应商、分包商等】。在此,下述签字人向三公司声明、保证和承诺以下内容:[NameoftheThirdParty]hasreceivedacopyof,andbeeninformedabout,theSEPCOIIIAnti-CorruptionPolicy.[NameoftheThirdParty]isfamiliarwithandunderstandstheprovisionsoftheAnti-CorruptionPolicyandothersimilaranti-corruptionprinciples.1、【第三方名称】已经收到三公司《反腐败政策》的复印件并已经了解相关要求。【第三方名称】知道并理解《反腐败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类似反腐败原则。2.WhilecooperatingwithSEPCOIIIorprovidinggoodsorservicesforSEPCOIII,[NameoftheThirdParty]agreestoabidebytheSEPCOIIIAnti-CorruptionPolicy.Specifically,[NameoftheThirdParty]hasnotandwillnotoffer,promise,arrangefor,orpay,eitherdirectlyorindirectly,anythingofvaluetoaPublicOfficial,orfamilymemberofaPublicOfficialforthepurposeofinducingaPublicOfficialtoperformorfailtoperformhisofficialdutiestoassistthe[ThirdParty]orSEPCOIIIinobtainingbusiness,retainingbusiness,orsecuringanyimproperadvantage.2、在与三公司合作或为三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第三方名称】同意遵守三公司《反腐败政策》。具体而言,【第三方名称】从未并且未来也不会为了帮助其自身或三公司获取业务、保留业务或获得任何不正当优势而向任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直接或间接地提议、承诺、安排或支付任何有价值物品,以诱使公职人员履行或不履行职责。3.[NameoftheThirdParty]isalsofamiliarwithandunderstandstheprovisionsoftheanti-briberyandanti-corruptionlawsofthecountriesinwhichitdoesbusinessrelatedtoSEPCOIII.[NameoftheThirdParty]hasnotengagedinanyconductthatviolatestheanti-briberyandanti-corruptionlawsofthesecountriesandwillperformhisdutiesinfullcompliancewithsuchlegislation.3、【第三方名称】知道并理解其开展三公司相关业务所在国家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规定。【第三方名称】从未从事任何违反这些国家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行为,并将完全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4.[NameoftheThirdParty]declaresthatneitherit,noranyofitsexecutivesoremployees,isundercurrentcriminalinvestigationorhasbeensubjecttoanycivilorcriminalenforcementactions,athomeorabroad,forimproperconductrelatingtobribery,corruption,orviolationofthelawsgoverningbusinessentities.4、【第三方名称】声明,本企业或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从未并且目前也没有因受贿、贪污或违反商业实体法律规定等不当行为而在国内或国外接受刑事调查或面临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NameoftheThirdParty]agreesthatifatanytimethe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hereinarenolongeraccurateandcomplete,[NameoftheThirdParty]willimmediatelynotifytheSEPCOIIIandprovideasupplementaryreportdetailingsuchchange.【第三方名称】同意在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出现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时将立即通知三公司,并提供详述上述变更的补充报告。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ate: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Name[pleaseprint]:Title:姓名【打印】:职务: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廉政责任书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第七条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买方:卖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1年月日201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工程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谈判报价函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三、保证金半流程: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于开标当天**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全流程: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开标前送达(可邮寄)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致:(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四、报价表1、报价说明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注:1、报价币种:人民币、美元或欧元。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2、报价汇总表单位: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设备费1.1……1.2……2随机备品备件价格3专用工器具价格4售后服务费价格5运输及保险费6其他费用(若有)7中标服务费总价(含税费)金额填入报价函中税率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分项报价表2.1分项报价表单位: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报价制造厂备注单价总价11.11.21.3……22.12.22.3……33.13.23.3…………NN+1N+1.1N+1.2N+1.3……合计填入报价汇总表中注:1、由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填报内容。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单位: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合计填入报价汇总表中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单位: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合计填入报价汇总表中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单位:序号名称地点单位数量人日数单价元/人日单价总价备注1安装调试费1.11.2……2现场服务费2.12.2……3培训费3.13.24其他…..合计填入报价汇总表中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名称重量公里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运杂费2保险费3其它合计填入报价汇总表中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装运方案致:设备运输方案如下:(由供应商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供应商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地址企业网址注册资本金(万元)实收资金(万元)成立年月年生产能力员工总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邮编企业电话传真主要人员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业务联系人企业资质等级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其他:主要服务范围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基本开户账户号开户银行类别证书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截至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项资质证书1: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3:信用证书1:2:附证明文件复印件七、类似业绩资料序号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使用地点投产时间运行情况备注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廉政承诺书供应商廉政承诺书致: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供应商特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九、商务偏差表商务偏差条目页码采购文件规定偏差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设备最低性能要求”、“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十一、技术偏差表技术偏差条目页码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偏差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二、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1、供应商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3、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4、技术参数供应商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表12-1主要技术参数序号内容参数12345……表12-2其它清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序号外购设备/部件名称性能参数制造商制造厂所在地备注123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四、附表1、图纸交付进度表图纸交付进度表表14-1序号图纸名称交付时间数量123452、设备交付进度表设备交付进度表表14-2序号设备名称交付时间数量12345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表14-3序号姓名专业职务、职称工日(人月)12…总工日(人月)第六章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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