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定标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定标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宁夏宁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
定标结果公示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2025年10月15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年10月20日组织了定标会议,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基本信息
中标人名称:宁夏宁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柒佰肆拾伍元叁角贰分(¥***.32元)
工期:3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项目经理:王天勤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宁2642011201304877)
二、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3日
三、发布媒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228 号银新苑南社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幢101,102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定标信息公示.pdf
定标结果公示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2025年10月15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年10月20日组织了定标会议,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基本信息
中标人名称:宁夏宁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柒佰肆拾伍元叁角贰分(¥***.32元)
工期:3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项目经理:王天勤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宁2642011201304877)
二、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3日
三、发布媒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228 号银新苑南社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幢101,102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定标信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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