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中卫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九标段、十标段、十一(监理)标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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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中卫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九标段、十标段、十一(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中卫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补充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中卫市森 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 4>2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宁夏中卫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招 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二、说明内容
1、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时为填空制作,部分内容为参照内容,无法修改,当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出现前后不符的内容时,均以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三、投标人信誉情况”中,第6项要求2015年以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2015年以来书写或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2020年 3月30日以来均可。
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开标,按照远程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关于文件中提到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 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即可。
4、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即可。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 标 人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海原县县城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 座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康元春 话: 15809670628 电 话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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