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4-007
项目名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提供查询结果)。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动态。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4-007
项目名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科研监测设备采购 | 科研监测设备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
数量合计: | 1项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提供查询结果)。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动态。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