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固原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固原市 采购单位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6404000141100712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GY)001638
二、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5号办公楼1408室 18795349185 153869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总价(元)是否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房屋修缮11538692.801538692.80是小型企业门窗改造、屋面改造及幕墙玻璃打胶、雨落管更换等。28日历天王丽娟宁2642018201800976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得分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8.66
宁夏华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32
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5

六、评审专家名单:刘云珍、马小红
采购人代表:赵建喜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1000.00元。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候选人推荐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1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品目
B08010000
采购单位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原州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6:28
评审专家名单刘云珍、马小红
总中标金额¥153.86928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GY)001638
2.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D64040001411007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39元
6.最高限价(如有):***.39元
7.采购需求:
门窗改造、屋面改造及幕墙玻璃打胶、雨落管更换等,具体要求
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
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
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
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
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
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
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
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2.4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
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4.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
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09-21至2026-09-2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
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10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
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
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10-1009: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
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
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
进行解密。
2.凡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按系统提示即
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
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
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
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
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
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
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如有疑问咨询CA锁所属公司获得帮助。
6.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
如评审环节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
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
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
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
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
联系方式:18595195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莎、杨君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09-2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2采购人: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电话:18595195261
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项目负责人:***、胡莎、杨君电话:***邮箱:nxyhxzb@126.com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2.4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
4格参与评审。2.6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
6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项目预算金额:***.39元;最高限价:***.39元(如有)
10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10-10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14磋商时间:2026-10-10磋商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
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
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11000.00元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成交供应商基本开户行支出)收取时间:2026-10-12
19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20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一日内,按采购人存档要求,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须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使用活页夹,其他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注: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2的为微型企业。
3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实施地点: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材料采购费,之后每月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款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付清余款。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5.1磋商报价说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共开展2轮报价。第1轮报价为供应商在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金额,磋商现场通过系统填报的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均须在磋商现场系统内完成第2轮报价填报。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单位编制详细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内容需与最终成交结果保持一致。5.2异常低价问题处理方式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
5(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6电子开评标:(一)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按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软件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响应文件,成交后向采购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响应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栏、系统内“澄清/变更公告”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6交易网上传、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NXTF)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浏览器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登录界面。③响应文件网上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解密。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如有疑问,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板块中查询电话致电获得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NXTF)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板块中获得帮助。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
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
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
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投标。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
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资金。
3.投标费用
3.1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磋商邀请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供应商须知
4.4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6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
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
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其他: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
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
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
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
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
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
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
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
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
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1.2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
复制。
12.投标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
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
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
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
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
作了相应的考虑。
12.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
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响应保证金
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
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
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
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
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
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15.3其他: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
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
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响应截止
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
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
文件。
17.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
应文件。
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
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9.成立磋商小组
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
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
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磋商代表
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
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
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2.磋商
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
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
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
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
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
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
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
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
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最后报价
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
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
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
件。
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
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
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
的保证金。
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
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符合性审查
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
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
26.保密要求
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
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
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
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六)确定成交
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
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
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
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
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30.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
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
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
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
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
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履约验收
33.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要求,
依法组织履约验收。
34.招标代理费
34.1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
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35.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6.质疑
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
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
的质疑将被拒绝。
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7.投诉
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1、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2、项目实施地点: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3、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
材料采购费,之后每月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款
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付清余款。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
格标准。
6、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所需要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施工、设备、运输、安装、备品备件、线路使用、税费等所
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及耗材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7、验收标准和方法
7.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7.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
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7.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7.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
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7.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
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7.7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
法》(财库〔2021〕22号)、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
采购合同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7.8其他要求: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协商一致,中标供
应商应按验收小组的要求提供项目履约相关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
的应补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技术部分
标的清单(政府采购工程)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附件)
工程详细要求: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附件)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
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
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
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审核内容
1磋商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6不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7出现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8出现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
入下一项详细评审。
三、评审因素和指标
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评分办法
序号评审项目权重分值备注
1投标报价13.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3。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磋商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3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以上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投标供应商报价属于异常低价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
1投标报价13.0查程序。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架构、施工前准备、材料准备、进度安排、施工技术等。①方案内容科学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详细、技术设计和措施合理、思路清晰、紧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技术设计和措施内容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的,得5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仅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技术设计和措施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的,得3分;④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未提供齐全、缺项漏项较多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7.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质量、施工现场保护措施、施工技术质量保证、竣工后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流程等。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的得7分;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明确,得5分;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质量保障措施片面、质量保障专人负责、有质量校核流程的,得3分;④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质量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粗糙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0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技术组织、安全保证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设置、安全防范措施等。①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安全管理体系构架科学完善,紧密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7分;②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完整,安全管理体系构架完善合理,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5分;③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措施片面,安全管理体系构架仅要点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3分;④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仅有简单表述,表述含糊的,未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0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明确的,得7分;②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保障措施完整、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得5分;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保障措施片面、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得3分;④进度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混乱、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进度保障无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含糊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7.0①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逻辑缜密,重难点抓取精准、提出的解决方案具体、切实可行,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得7分;②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难点抓取明确、提出
6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7.0的解决方案可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得5分;③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简单笼统、内容片面、逻辑顺畅,重难点抓取含糊,解决方案表述笼统,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3分;④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缺乏理论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重难点抓取粗糙,解决方案缺失,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资源配备计划7.0①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安排合理、计划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资源配备标准,配置齐全,计划内容有效性强的,得7分;②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完整的、涉及内容全面,计划内容具备操作性的,得5分;③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相关内容提供笼统,资源计划内容能够实施的,得3分;④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5.0①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科学、合理的应用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贴合本项目实际操作、切实可行,承诺使用效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的,得5分;②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对使用效果有预期目标的,得3分;③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2分;④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用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内容,未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说明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5.0供的不得分。
9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的管理措施7.0①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的管理措施安排合理、详细、完善、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成品保护、井然,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7分;②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的管理措施内容具体、完整、涉及内容全面,保障目标明确的,得5分;③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的管理措施笼统、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3分;④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的管理措施相关内容但无可行性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应急预案9.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后编制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①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分析透彻,能够详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编制具体详实的应急预案,各项应急预案覆盖科学全面、内容充实完整、逻辑缜密、流程清晰,方案与措施完美衔接且可行性高的,得9分;②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能够结合采购需求编制应急预案,各项应急预案覆盖全面、内容完整、工作流程细致便于操作的,得6分;③未对本项目的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覆盖面较小,内容完整,工作流程粗略的,得3分;④应急预案缺乏理论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工作流程无序、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且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1工程保修服务方案9.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编制工程保修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保修内容、保修时限、保修响应速度、保修违约经济处罚等方面进行表述。
11工程保修服务方案9.0①方案内容表述细致、完整,保修时限等于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迅速的得9分;②方案内容表述齐全,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满足项目情况的,得6分;③方案内容表述片面,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但保修响应速度较慢的,得3分;④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粗略,工程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⑤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2项目管理机构5.0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其他岗位:施工员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名,质量员1名,完全满足的得3分,每少1人扣1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放在磋商文件相应位置,否则不得分。
13类似业绩5.0供应商2023年9月至开标前,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4商务部分5.0不能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商务条款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四、编写评审报告
(一)评审报告的内容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
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二)评审报告的签署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工期
双方约定合同总工期:30天。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价款采用确定,含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有新增部分,
则约定按新增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新增部分的竣工结算。(原采购清单中已有的相同或类
似项目,按投标单价,如原采购清单中没有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则以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共
同协商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材料采购费,之后每月甲方根据工程进
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工程款,
剩余款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和工程;
3.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4.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六条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除合同规定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
4.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七条其他
本工程不得转包,任何转包都属违约,发包人将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等级进行验收;
2.本合同的验收期为履行合同完毕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
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未提交的,视为乙方施工尚未具备验收条件。
3.验收按设计施工图及《清单预算报价表》验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
间内整改后再行验收直至合格。
4.如使用单位在工程验收完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验
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第九条安全责任
1.乙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在其施工区域范围内设置安全网及其他防护设施,以确
保各项安全。
2.乙方在施工中应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作业,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如遇特殊情
况,甲、乙双方互相协调、配合,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质量保修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及时维修或更换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及索赔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当甲方可能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提前7天告诉乙方。
(2)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时,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
时间。
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必须返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逾期交付工程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按
照国家或地方关于建设工程的标准执行。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一、封面
二、响应函
三、响应一览表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商务要求响应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封面
工程类政府采购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响应,并做
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
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工程和配套货物(服
务),我方所投首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
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
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者成
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
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
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
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地址:(盖公章)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候选人推荐表
标段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
序号单位名称评审报价(元)总分
1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38692.8075.00
2宁夏华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40193.7269.32
3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40000.0068.66
推荐理由根据招标文件推荐
根据上述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确定本次招标的成交人为: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委签名:
pwqz_142823,pwqz_142875,pwqz_142926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名称)的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节能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335)万
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10日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磋商
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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