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相关标段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重新招标)
其它说明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四标段成交单价为2270.00元。最终采购合同结算价格以单价为准,根据采购标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但整体结算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标包的采购预算。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ZXWY260705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933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5号-3至9层101内三层甲603、605号*** 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总价(元)是否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信息化类预算评审评审咨询服务122702270是小型企业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最终以甲方委托时间为准)。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重新招标)
供应商名称得分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凯信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8.1 第五名
宁夏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75.27 第三名
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0.14 第一名
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 85.33 第二名
山东国佳基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4.06 第四名

六、评审专家名单: 马欣梅(组长)、贺雪莲
    采购人代表: 张银霞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705.00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预算金额(单价招标项目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准价)的1.5%收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6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四标段成交单价为2270.00元。最终采购合同结算价格以单价为准,根据采购标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但整体结算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标包的采购预算。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10-0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
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
(四标段)(重新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XWY260705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933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磋商邀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933
项目编号:ZXWY26070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
工作(四标段)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2300元/个
采购需求: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最终以甲方委托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
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第1页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响应;(以磋商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
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系统咨询类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
书;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
(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4)、(5)、(6)、(7)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
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9日08:30(北京时间)(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2页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同时发
布。
2.本项目对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每
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一个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得分第一,按照标段评标顺
序,前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续的标段则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其他事宜:供应商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
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注:请各供应商
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第3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四标段)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最终以甲方委托时间为准)。
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项目负责人:***电话:***邮箱:2997510965@qq.com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响应;(以磋商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系统咨询类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11)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4)、(5)、(6)、(7)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2300元/个
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注: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单价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含单价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最终采购合同结算价格以单价为准,根据采购标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但整体结算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各标包的采购预算。
11磋商保证金金额:0.00元;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13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
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08时3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5磋商时间:2026年10月9日08时30分磋商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7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
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是、否)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
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预算金额(单价招标项目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20计算基准价)的1.5%收取。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成交后三个工作日
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提出质疑。
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使用西部CA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供应商必须使用“惠泽招”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西部CA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后缀名为“.htb”的投标(响应)文件,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3(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需提供一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时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2)迟到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惠泽招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惠泽招”,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但投标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撤回及修改的,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4)
3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及时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的电子版。澄清文件发布平台为惠泽招。采购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供应商即已收悉。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响应)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惠泽招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执行“导出”操作,生成.htb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4(1)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泽招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2)采购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响应)文件公布开标内容;(3)供应商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注: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到达开标时间投标人自行解密,供应商解密时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装:1)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IE浏览器等。2)CA驱动。
5(1)供应商无法使用西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供应商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响应)文件。(2)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下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另行组织采购: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系统、应用或者数据库出错等)而无法正常使用的;②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存在潜在泄密危险的;③因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施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6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仅用于采购活动结束后存档,开标时无需提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响应文件份数:贰份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后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响应文件,胶印装订成册以及PDF签章电子版(未加密合成的PDF版)响应文件(U盘形式提供)送至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中标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文件:未中标供应商请于中标公告发布后将PDF签章电子合成版(未加密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997510965@qq.com。
71.本采购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4)“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5)“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6)“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8本项目对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一个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得分第一,按照标段评标顺序,前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续的标段则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第10页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
额的比例。
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第11页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
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磋商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磋商邀请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供应商须知
第12页
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4.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响应文件格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
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
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
为准。
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
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其他:/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
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
布媒体上发布。
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
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13页
8.响应文件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
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
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
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
关资格证明文件。
10.4其他:/
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
件的技术文件。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第14页
12.磋商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
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
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
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
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12.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
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响应保证金
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
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
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
金。
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第15页
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
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
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
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
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
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5.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
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
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响应截止
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
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第16页
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
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程序
19.磋商小组
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磋商代表
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
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
加磋商。
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
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2.磋商
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第17页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
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23.最后报价
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第18页
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要求执行。
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符合性审查
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6.保密要求
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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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
字认可。
(六)确定成交
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
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
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
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
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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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
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
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33.履约验收
31.1项目验收。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采购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工作。
31.2签订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成员签订验收报告。
31.3采购人应当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履约验收管理”模块,按规定
全面及时公开履约验收信息。履约验收信息按采购项目公开,分标段采购的按标段公开。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
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信息、验收日期、验收组成员、
验收意见等。
31.4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作为采购档案存档备查。
34.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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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
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6.质疑
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
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
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7.投诉
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
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22页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单价报价,供应
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含单价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最终采购合
同结算价格以单价为准,根据采购标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但整体结算费
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各标包的采购预算。
2.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最终以甲方委托时间
为准)
3.1付款方式:分两阶段付款(第一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按完成
工作量据实结算;第二阶段:受托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委托方按考核结
果在30自然日内向受托方按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3.2结算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服务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支付;
受托方应当在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增值税普
通发票。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
注: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实际委托为准
(二)服务方式
在服务期内,供应商需安排10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高
级职称(信息化类);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9人,需具有信息化类中
级(含)以上职称,根据工作需求动态调整。
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
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作为重点审核内容,其中延续性项目的评审应
当将以前年度的项目验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作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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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考。
(三)管理制度
预算评审中心对引入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实行“分类建档、信息公开、
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办法。
预算评审中心根据财政预算评审任务或工作,与选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
“协议”;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和协议约定完成任务或工作,并确保时
效性和结论的有效性。
实行回避制度,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
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方机构,在本次服务期内,应终
止“协议”,立即退出不再承担任务或工作:服务期内有2项工作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的;因自身原因服务期内不接受任务或工作的。
(四)第三方机构的考核
1.预算评审中心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工作的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考核采取评级和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
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不
满80分的为合格,得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全年考核实行单个任务或工作考核和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方机构完成财政任务或工作后,预算评审中心按照财政任务或工作
的类别与性质对其进行考核,年底对每次考核进行分类汇总和总分汇总,以
适当方式公布考评结果。
2.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与风险控制
2.1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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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财政各环节进行执业质量控制,保证财政定性定量客观、公正、准
确,降低或避免财政风险。
2.2第三方机构专业素质
第三方机构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编制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选择专业
技术水平高、综合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合理配备专业技
术人员,同时建立稳定的评审团队。
2.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的详细情况,第三方机构及
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预算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报告。
2.4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严格落实保密、廉政规定,不得泄露任何的有关信息,不得提出与评审
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得借机承揽业务。预算评审中心项目对全过程进行严格
控制、监督,审核结论,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评审依据、内容和方法
1.预算评审的依据包括: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
(3)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
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4)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
作安排;
(5)项目立项依据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及相关制度文件等;
(6)项目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支出标准等;
(7)以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情况;
(8)其他项目相关的依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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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评审要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
济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作为重点审核内容,其中延续性项目的评审
应当将以前年度的项目验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作为
重要参考。
(一)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
1.必要性。主要是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内容是否与国家、自治
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政策、发展规划相符;与部门职责
衔接是否紧密;与其他项目是否存在交叉重复。
2.可行性。主要是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任务是否明确、实施条
件是否具备,项目预算规模与计划方案、目标任务是否匹配,是否在财政可
承受能力范围,预期投资进度与预期工作进展是否匹配。
3.完整性。主要是项目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内容范围、目标
任务、规模标准是否清晰明确,预算申报资料及相关依据资料是否齐全。
(二)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
1.合规性。主要是项目预算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
2.合理性。主要是项目预算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级财力水平相
适应,是否属于本级支出责任,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经费测算依据是否充分、
方法是否得当等。
3.经济性。主要是项目预算是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是
否有利于降低成本;资金需求是否按照标准测算,是否精打细算。
(三)绩效目标审核。主要是对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
可行性、与项目资金需求的匹配性等进行审核。
(四)支出标准审核。主要是对编制预算时使用的支出标准是否适用进
行审核。
(五)其他评审侧重点审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对项目性质、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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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等情况进行审核。
围绕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内容,综合运用政策评估、比较分析、工作量计
算、成本效益分析、市场询价、专家咨询、现场核实等方法实施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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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
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
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
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
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
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
审。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会议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系统咨询类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二)符合性检查: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1.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进行检查。
2.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
第29页
审。
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签字盖章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
4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
5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6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
7实质性要求对磋商文件标记为实质性要求的均按要求
8其他如出现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

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
审。
第30页
三、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响应报价10分所有算术修正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磋商基准价为最终磋商报价的最低报。
2项目团队15分1、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信息化类);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9人,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满足以上条件得10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项目团队技术人员中每1名具有信息化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最高加至分。3、响应文件提出的团队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一致。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和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
3服务方案45分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清晰全面,能够实现采购人的工作意图和目的,具体应包含:①对信息化类各项评审工作内容的理解和思路;②熟悉信息化类项目各项评审体系(包括各项评审标准、评审权重、资料来源等);③拟定相关工作计划,提供相关的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④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把控合理,人员保障到位,具有有效的措施,且能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⑤能够结合工作内容,合理运用各项评审方法,能给结论做出易于理解的解释。注:按照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的得9分;每提供一项内容较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提供一项内容
3服务方案45分不完整、针对性差与项目实际需求脱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业绩情况10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信息化类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注: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
5内部管理制度10分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内控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档案管理制度、⑤人事管理制度等。根据各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注:按照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的得2分;每提供一项内容较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每提供一项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差与项目实际需求脱节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6服务承诺10分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服务承诺方案内容描述全面、详细具体、合理得10分;2、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服务承诺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基本全面的得7分;3、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
6服务承诺10分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服务承诺方案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内容缺失不完整的得4分;4、未提供承诺方案的不得分。

(一)澄清有关问题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
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最高限价×65%;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
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
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
本、其他费用等及诚信履约承诺。相关供应商的提供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0分钟。其中,
第33页
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
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
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
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
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
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
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
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响应报价修正(如有)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采购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
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
相同的处理方式:确定技术标得分最高得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34页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受托方:
地址:
为提升资源配置和辅政理财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引入第三方机构参
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时间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项目预算评审,信息化类预算评审。
(二)服务时间
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最终以甲方委托时间为准)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评审小组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
2.受托方及驻场人员的工作应接受委托方的指导和监督。
3.受托方应当按照指定时限完成工作,并确保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有效性。
4.受托方应按照投标承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受委托方直接管理。
(四)质量要求
受托方应认真组织开展预算评审工作,确保在人员力量配备、工作程序、出具评审报
告、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二、服务考核
第35页
1.委托方对受托方服务工作的考核,按照财政厅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采取评级和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评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良,得分8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合
格,得分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3.全年考核实行单个工作任务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以适
当方式公布考评结果。
三、服务费用总额、结算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工作服务费用为:成交单价×实际完成项目数量
(二)结算支付时间
工作服务费用分两个阶段结算支付。
第一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按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第二阶段:受托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委托方按考核结果在30自然日内向受托方
按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结算支付方式
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在每阶段结算确定后30自然日内,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受托方
下列银行账户支付结算的服务费用。
受托方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址:
(四)其它要求
1.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税金、交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均由
受托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向甲方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逾期提供甲方有权拒绝
第36页
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2.按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受托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受托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考评;
4.委托业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5.根据委托工作需要,对受托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6.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二)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应遵守财政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
操守;
2.在安排工作组成员时,与被评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3.对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应由委托方和被评审单位承担责任的除外),
以及所提交业务报告的公正性、客观性、合理性负责;
4.在业务服务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
委托方报告。取得的工作成果,未经委托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披露
相关信息;
5.受托方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被评审单位有任何形式的索取,不得接受
被评审(评价)单位的馈赠。
五、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受托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或者出具的财政预算评审报
告未经委托方确认的,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并通知受托方解除本
协议,如造成相关损失的受托方应与赔偿。
第37页
(三)委托方对受托方的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挂钩,优良、合格等次全额支付;基
本合格等次按服务费用总额90%支付;不合格等次按服务费用总额70%支付。
(四)受托方在服务工作中,未遵守有关工作纪律,给委托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以
结算的本协议约定服务费用总额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五)在受托方完全按本协议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委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
受托方支付服务费用,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受托方支付逾期利息。
六、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
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
由的报告。
(三)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七、争议的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银
川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
(一)如果受托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告知委托
方。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通知后,委托方、受托方应协商确定是否修改协议,延长完成期
限。
(二)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
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四)本协议书经委托方、受托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38页
(五)双方签订的《安全保密责任书》、《廉洁自律保证书》、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为本协议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委托方执肆份,受托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经办处(室)负责人:受托单位代表:
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39页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月日
第40页
目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商务要求响应表……………………………………………………(页数)
五、技术要求响应表……………………………………………………(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页数)
第41页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磋商有效期:,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
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
首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
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
(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
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
额)。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地址:(电子签章)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第42页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
响应报价(首轮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付款方式
响应有效期
备注报价承诺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第43页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第44页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备注
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响应
1
2
3
4
5
6
…

注2: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
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第45页
(二)技术标响应表
序号标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页码)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1
2
3
4
5
6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第46页
五、其他评审因素内容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其他条款提供。)
第47页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48页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单
位名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
算评审工作(四标段)(项目名称)四标段(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7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
审工作(四标段)信息化类预算评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9881.898315)万元,资产总额为
(6433.8805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9日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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