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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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诚聚众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JZH-2026-055-2
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元。
最高限价(如有):***.51元。
采购需求: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存在异常低价投标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下载。
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体: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聚众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街道金桂苑D区迎宾街48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JZH-2026-055-2
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元。
最高限价(如有):***.51元。
采购需求: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存在异常低价投标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下载。
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体: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聚众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街道金桂苑D区迎宾街48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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