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公示
【招标公告】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公示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
1.2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宁夏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置。服务范围涵盖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禹兴水务中水厂及第三水厂。污泥日产生量约为52吨,年产生总量约1.9万吨。
1.5采购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禹兴水务中水厂及第三水厂,拟对上述单位产生的污泥提供焚烧处置服务,具体包含污泥接收、焚烧处置、处置后灰渣处置等全链条服务。
1.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以应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小组在线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的应答人视为信用合格。应答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被限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卫水务公司下属多座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供水厂持续产生污泥,日产生量约52吨,年产泥总量约1.9万吨,需合规焚烧处置;原委托处置单位处置单价为210元/吨;经市场寻源,区域内其他具备污泥合规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处置费用均价在260元/吨-350元/吨。本年度,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建成污泥掺烧处置项目,可利用污泥自身热值开展综合利用焚烧处置,污泥处置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年可节约一般固废焚烧处置费用300余万元。
本公司各污泥产出厂区距离国能中卫热电距离为2公里至15公里,具备就近处置优势。污泥,属于易渗漏固废,长距离转运会大幅抬升运输成本;若选用区域内其余第三方处置单位,转运里程大幅增加,不仅运输费用显著提高,还会加大运输途中滴漏、遗撒等环境风险,增加污泥转移联单全过程监管压力。国能中卫热电处置路线稳定可靠,可匹配环保部门日产日清的处置需求,污泥进厂直接与煤掺烧,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兼具良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综上,本区域内仅有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项目就近、低成本、稳定持续污泥掺烧处置需求。
4.拟定的邀请应答人名称、地址
应答人名称: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
5.公示的期限
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应答人、单位对直接采购公示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场大道东侧第三水厂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nxgywzzc@163.com
2026年9月22日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污泥焚烧处置直接采购。
1.2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宁夏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置。服务范围涵盖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禹兴水务中水厂及第三水厂。污泥日产生量约为52吨,年产生总量约1.9万吨。
1.5采购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禹兴水务中水厂及第三水厂,拟对上述单位产生的污泥提供焚烧处置服务,具体包含污泥接收、焚烧处置、处置后灰渣处置等全链条服务。
1.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以应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小组在线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的应答人视为信用合格。应答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被限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卫水务公司下属多座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供水厂持续产生污泥,日产生量约52吨,年产泥总量约1.9万吨,需合规焚烧处置;原委托处置单位处置单价为210元/吨;经市场寻源,区域内其他具备污泥合规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处置费用均价在260元/吨-350元/吨。本年度,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建成污泥掺烧处置项目,可利用污泥自身热值开展综合利用焚烧处置,污泥处置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年可节约一般固废焚烧处置费用300余万元。
本公司各污泥产出厂区距离国能中卫热电距离为2公里至15公里,具备就近处置优势。污泥,属于易渗漏固废,长距离转运会大幅抬升运输成本;若选用区域内其余第三方处置单位,转运里程大幅增加,不仅运输费用显著提高,还会加大运输途中滴漏、遗撒等环境风险,增加污泥转移联单全过程监管压力。国能中卫热电处置路线稳定可靠,可匹配环保部门日产日清的处置需求,污泥进厂直接与煤掺烧,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兼具良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综上,本区域内仅有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项目就近、低成本、稳定持续污泥掺烧处置需求。
4.拟定的邀请应答人名称、地址
应答人名称: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
5.公示的期限
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应答人、单位对直接采购公示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水务集团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场大道东侧第三水厂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nxgywzzc@163.com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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