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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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W-2026-028CG)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吴忠 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米、面、油类;(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8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发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 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 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 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 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 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 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 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 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 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需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
(10)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1)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理赔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 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 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 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 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 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 购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吴忠市万达公寓11幢19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吴忠市万达公寓11幢19层
七、其他
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2026-028CG
项目名称: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 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一标段: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标段:米、面、油类;(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8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发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 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 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 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 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 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 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 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 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 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需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
(10)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1)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理赔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 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 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 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 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 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 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 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PDF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ningxiashengwei@163.co m)报名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4: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吴忠市万达公寓11幢19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8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吴忠市万达公寓11幢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折扣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 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
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 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东旺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Qnzxzwc65690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903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ingxiashengwe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吴忠市秦宁中学、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标段 项目编号:NXSW-2026-028CG
填报说明:上表中字体下带有下划线的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其余内容由报价人如实填写;
营业执照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 营 业 执 照 | 注册号: | 投 标 报 名 人 | 姓名: | ||
| 营业地址: | 手机: | ||||
| 注册资本: | 身份证号码: | ||||
| 营业期限: | 邮箱: | ||||
| 投 标 承 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决无弄虚作假行为,否则,我公司 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 ||||
|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 经办日期 | 年 月 日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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