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海原县人民医院关于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入围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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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HAIYUANXIANRENMINYIYUAN —
海原县人民医院
关于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入围
结果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已完成海原县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全部工作流程,现将本项目入围结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二、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处置范围
负责本项目报废资产的现场拆解、搬运、清运、安全防护、作业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全程配合医院完成资产核查、账务下账等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处置流程合规闭环。
(二)质量及安全要求
1.作业团队资质合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对应安全管理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人证一致、资质有效。
2.收尾及资料规范:拆除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及行业规定分类处置,作业完成后全面清理作业场地,做到工完场清、整洁达标;同步整理、提交完整合规的资产处置全套资料,配合医院完成备案归档工作。
三、
入围单位信息
四、
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长:5 个工作日;
2. 公示起止时间:2026 年 9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2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
质疑与投诉渠道
(一)质疑材料要求:
1.单位质疑: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2.个人质疑: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内容:需清晰、明确写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并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内容模糊的不予受理。
(二)质疑接收信息:
接收部门:海原县人民医院财务科;
接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人民医院内);
逾期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六、
联系事项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七、
其他说明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篡改、伪造入围信息,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原县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7日
海原县人民医院
关于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入围
结果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已完成海原县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全部工作流程,现将本项目入围结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二、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处置范围
负责本项目报废资产的现场拆解、搬运、清运、安全防护、作业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全程配合医院完成资产核查、账务下账等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处置流程合规闭环。
(二)质量及安全要求
1.作业团队资质合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对应安全管理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人证一致、资质有效。
2.收尾及资料规范:拆除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及行业规定分类处置,作业完成后全面清理作业场地,做到工完场清、整洁达标;同步整理、提交完整合规的资产处置全套资料,配合医院完成备案归档工作。
三、
入围单位信息
四、
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长:5 个工作日;
2. 公示起止时间:2026 年 9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2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
质疑与投诉渠道
(一)质疑材料要求:
1.单位质疑: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2.个人质疑: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内容:需清晰、明确写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并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内容模糊的不予受理。
(二)质疑接收信息:
接收部门:海原县人民医院财务科;
接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人民医院内);
逾期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六、
联系事项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七、
其他说明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篡改、伪造入围信息,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原县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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