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集团动态】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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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含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三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金域蓝湾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高桥家园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五小学
3.采购内容:集团各成员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采购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禽类、水产、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干货等幼儿日常膳食所需食材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期限:自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遴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2.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报名;
3.组织资格审查;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5.协助处理质疑和投诉;
6.整理归档招标全过程资料;
7.其他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工作。
报名资格要求
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服务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学校或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者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及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附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8.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质疑投诉处理预案等);
9.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最终中标供应商支付,报价应包含评标专家费、场地费等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10. 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材料。
上述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无效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要求密封、未加盖公章或未加盖骑缝章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公告第三项“报名资格要求”的;
5.未按公告第四项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周末正常接收报名材料),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将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自行预留充足的邮寄时间。
3.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科大都会南区东南门向南200米)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 娟 ***
遴选办法
1.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名单。
2.综合评审:由集团成立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说明
企业资质与实力
20分
营业执照、备案情况、固定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
类似项目业绩
30分
近三年学校或幼儿园食材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3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一采购单位不重复计分)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分档给分:优25-30分、良20-25分、一般10-20分。考察要点包括:工作流程设计、时间进度管控、质量保障措施、质疑投诉处理预案等
服务报价
20分
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下浮率为基准,报价每高于基准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基准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确定中选机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中选机构。
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遴选结果将在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
3.本公告解释权归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所有。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6年9月9日
编辑:张凤琪
一审一校:张凤琪
二审二校:谢 娟
三审三校:杜海燕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含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三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金域蓝湾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高桥家园幼儿园)、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五小学
3.采购内容:集团各成员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采购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禽类、水产、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干货等幼儿日常膳食所需食材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期限:自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遴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集团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2.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报名;
3.组织资格审查;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5.协助处理质疑和投诉;
6.整理归档招标全过程资料;
7.其他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工作。
报名资格要求
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服务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学校或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者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及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附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8.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质疑投诉处理预案等);
9.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最终中标供应商支付,报价应包含评标专家费、场地费等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10. 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材料。
上述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无效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要求密封、未加盖公章或未加盖骑缝章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公告第三项“报名资格要求”的;
5.未按公告第四项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周末正常接收报名材料),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将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自行预留充足的邮寄时间。
3.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科大都会南区东南门向南200米)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 娟 ***
遴选办法
1.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名单。
2.综合评审:由集团成立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说明
企业资质与实力
20分
营业执照、备案情况、固定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
类似项目业绩
30分
近三年学校或幼儿园食材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3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一采购单位不重复计分)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分档给分:优25-30分、良20-25分、一般10-20分。考察要点包括:工作流程设计、时间进度管控、质量保障措施、质疑投诉处理预案等
服务报价
20分
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下浮率为基准,报价每高于基准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基准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确定中选机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中选机构。
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遴选结果将在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
3.本公告解释权归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所有。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6年9月9日
编辑:张凤琪
一审一校:张凤琪
二审二校:谢 娟
三审三校: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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