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利通区2026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利通区2026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利通区2026年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宁夏贺兰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 项目--利通区 2026 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XXSS-GC2026023)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9 月 1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 复项目----利通区 2026 年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宁夏贺兰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9.27819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宁夏宝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9.27422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贺兰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建造师证/宁 2642024202407883;
中标候选人(宁夏宝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海军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建造师证/宁 264200820090083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贺兰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投 标人须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 盖公章,格式自拟)。;
中标候选人(宁夏宝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 盖公章,格式自拟);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贺兰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商务报价分:70 分,企业 综合信用评分:0 分,技术标得分:14.88 分,综合得分:84.88 分;
中标候选人(宁夏宝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商务报价分:70 分,企 业综合信用评分:0 分,技术标得分:14.48 分,综合得分:84.48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林业 和草原局或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 C 区 3 号楼 201 室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m155955311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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