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
【招标公告】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DZB2026024
2.项目名称: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 号);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询价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系统参与在线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c座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8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DZB2026024
2.项目名称: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 号);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询价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系统参与在线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c座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8日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