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6-08-19

【招标公告】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GYB1-FZ12608383)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
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文件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文件
1.2 采购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采购(安全帽、反光马甲、灭火器、安全旗帜、爆闪灯等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采购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2.2 交货期:自接到甲方供货需求单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
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之日起计。
2.3 交货地点:青铜峡市叶盛镇。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代理商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注明授权委托的有效期),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评审小组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的供应商视为信用合格。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gylpt.nxgyzb.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时00分。供应商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上传。逾期未能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须知:为保障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详见“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询。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所有操作均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gylpt.nxgyzb.com)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上同时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接受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监督,联系电话:18795389620。
 
采购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
                                               2026年8月2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对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书面澄清及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内容。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玖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整(¥***.00);
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费、装卸费、现场测试费、安装费、税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如因供应商的错算、漏算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货物的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合同最终价款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3.合同期限内供货单价不予调整。
5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
6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7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是否排序:排序
数量:前3名
8
公告、公告媒介
所有操作均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上进行。本采购的公示、公告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
费用标准或金额:(选择其中相应金额代理费标准)
①估算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个标段收取代理费3000元;
②估算金额在100万元至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个标段收取代理费6000元;
③估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标段收取代理费为成交金额的0.15%。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交费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缴费方式:公户转账,一次性支付。
收款账户: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查看
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12
响应文件要求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依据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可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PDF格式文件。
14
响应文件加密的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遵照要求,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指定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的.etnd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文件成功上传至该平台;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30分钟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实施签到、响应文件解密、确认开标记录等操作。
注:
①“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下载使用。
②加密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均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15
同义词语
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采购人/委托人”和“承包人/投标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16
注意事项
供应商于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签到,并在开启时间进行解密、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解密,则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须知
一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
1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gylpt.nxgyzb.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供应商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均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逾期未能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 如遇操作方面的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首页平台技术运维电话或咨询平台首页在线客服。
二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性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费用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 供应商要求:
3.1 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
3.3 对于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将在采购评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响应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响应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对于IP地址相同及响应文件作者一致的供应商均以否决响应处理。
4 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业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踏勘现场
7.1 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9 响应和偏差
响应文件应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确保采购人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并回复。经采购人确认,回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通知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顺延报价截止时间。
10.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通知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顺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0.3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10.2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11 报价
11.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并明确税率。
11.2 供应商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11.3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
11.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1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
13 响应方案
13.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还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13.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3.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4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仅复制采购文件的或未说明提供的货物、服务实质性指标的、无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方案的,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的编制
14.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14.3 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14.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14.5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15 评审
15.1 评审小组
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以及 “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
15.2 初步评审
15.2.1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5.2.2 评审小组发现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响应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供应商做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报价。
15.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5.2.4 若第一次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重新采购。在重新采购前,采购需求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共同扩大寻源范围,主动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15.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
(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响应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4)不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询比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供应商方案的除外;
(6)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7)供应商不具备询比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业绩要求的。
(8)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3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5.3.1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5.3.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5.3.3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采购文件。
16 合同授予
16.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
16.2 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媒介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16.3 发出成交通知书
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4 签订合同
16.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进行相关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16.4.2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7 特殊情形处理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可按候选供应商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的规定
资格评审
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1)款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4)款规定
响应性评审
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条的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的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一章第2.4款规定
完成期限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合同条款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
评审价格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若报价存在算术错误,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5.3.2的修正原则修正后作为评审价格,修正后的评审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 5  分
(2)技术部分: 55 分
(3)报    价: 40 分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5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页。

 
技术评分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
参数)(16分)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技术指标、参数的得12分。投标产品有一项参数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加2分,加至满分为止。

 
施工作业方案完整性与编制水平
(10分)
施工作业方案内容完整,涵盖作业流程、工序衔接、人员安排、机具配置等核心内容,编制逻辑清晰、针对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6-10分;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针对性较弱的,得1-6分;内容缺失严重、编制混乱的,不得分。

 
供货方案及措施
(18分)
针对供货方案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总体供货方案(6分);
②供货进度计划及供货流程(6分);
③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或地质灾害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6分)。
以上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具体、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论述完整且与项目完全匹配的,每项得4-6分;以上方案内容细致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但方案深度不够,每项得2-4分;以上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前后不连贯,与项目采购需求不贴合的,每项得1-2分。未提供以上方案均不得分。

 
售后服务
(11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处理时间及处理方法、对本项目涉及的售后服务内容等)进行承诺,并具有保证措施。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描述全面详尽,无缺项漏项,且完全与项目匹配的得8-11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描述有利于项目实施,具备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3-8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报价评分
报价(40分)
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E1=0.5, E2=0.3, F=40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排序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程序
2.1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GCBB64***-***      (局财务项目统一编号+相应后缀)                                                              档 案 号:         
 
 
 
 
 
买 卖 合 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红色字体均为提示性词语,合同起草时,应予以删除;合同条款中的下划线是方便提示填写设置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需要,购买乙方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货工程
    1.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用于下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项目计税方式为: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1.4 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货物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序号
名称
品牌/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不含税金)
税额(13%)
综合单价(含税元)
总价(不含税元)
总价(元)
备注
 
 
 
 
 
 
 
 
 
 
 
 
 
 
 
 
 
 
 
 
 
 
 
 
 
 
 
 
 
 
 
 
 
 
 
 
(大写): XXXXXXXX元整,¥XXXX.XXX元(含税价);
(大写): XXXXXXXX元整,¥XXXX.XXX元(不含税价)。
1.单价为工地现场到货价,含卸车,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工程名称:XXXXX,工程地点:XXXXX。
3.上述材料包含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等。(该条以实际约定为准)
4.以上总价为暂定价,最终价格以实际结算供货数量为准。甲方减少数量或货物品类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如需增加货物品类,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如为固定价,则删除该条)

2.1 名称、品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等。
(提示:表格各项栏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如有需要可增加货物的品牌等,产地如无需要可删除。)
2.2 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2.2.1按照      标准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如:GB175-2007质量标准。
(2)执行行业标准:              。
(3)执行地方标准:              。     
(4)执行企业标准:              。
(提示:有国家标准的,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部颁标准的,须注明部颁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部颁标准的,须注明企业标准。注明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2.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2.2.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参照XXXXXXXXXX项目技术协议/施工图纸中的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 。(提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履行期限:
3.1 供货时间:按下列   项执行:
(1)     年   月   日前完成供货。
(2)按照甲方通知的供货时间进行供货。
(3)本合同履行期限与甲方工程期限一致,即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购买施工所需货物。
(或其他精确的期限亦可)
第四条 包装、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 乙方负责妥善包装、运输货物,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1.1包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任何损坏、丢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1.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乙方。
4.2 运输方式:(如汽车)。卸货由   方负责,运输与卸货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2.1乙方负责从装货地点到卸货地点的全程运输,运输费用及相关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度。乙方保证安全运输,并对运输负全部责任。
4.2.2装卸:①由乙方负责卸车的,乙方负责所有与卸车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卸载、搬运和堆放。乙方应确保卸车过程安全、高效,如果在卸车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货物及甲方财产)或丢失及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②由甲方负责卸车的,乙方则需要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和支持,确保卸车作业能够顺利进行。
4.3 交货时间:按下列   项执行:
(1)乙方将货物一次性运至交货地点,于XXXX年XX月XX日前进场。
(2)乙方将货物分批运至交货地点,第一批XXXXX年XX月XX日前进场,剩余量在保证工程进度情况下连续供货,于2024年XX月XX日前全部进场。
(3)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安排送货(甲方需求计划需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
4.4 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或直接写明具体地点)。
4.5 保 险:        。(提示: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如无保险则删除该条,如有保险则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4.6 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一并交付货物相关的合格证、说明书、供货明细清单等附随单证。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
4.7 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验收:
5.1 验收方式:_________。
(提示:双方当场验收、检测机构检验等。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5.2 验收时间: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约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甲方、乙方四方共同验收)在24小时内/当场对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外观、附带材料等能够当场确认的要素进行审查,进行初步验收,有安装调试需求的,乙方为甲方进行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含安装调试完毕)无异议的,甲方签字确认收货(甲方签字确认收货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处理货物发生的支出、工期延误损失等)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异议的货物所对应货款乙方无权主张。
5.3 需要调试安装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如甲方要求推迟个别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培训,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合甲方,但甲方须先对到货的设备进行初步清点,双方签署交接书,后续步骤按照前述第2款进行;清点后甲方妥善保存好货物,期间如有因保存不善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5.4 验收期限的延长: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验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验收期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5 验收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货物验收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应由    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5.6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相关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如经检验货物确不存在问题的,该检验费用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5.7 甲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供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不发生效力、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供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提示:甲方可指定一至两名人员为收货代表)
5.8 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月(建议一般材料12个月、设备类24个月),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5.9 合同货物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                 
第六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6.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格按照合同第二条执行,价格为含税价,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机关确定为准。具体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可以/不可以调整,调整方式为:_________。(提示: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是否调整,由签订单位自行约定,如约定调整的,应明确具体调整方法及参照文件,如:随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应调整,不可调整的删除调整方式。)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在本条或者第二条处明确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
6.2 货款每   日结算一次,双方根据期间甲方验收合格及签字确认的进场验收单进行结算并形成结算单,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6.3 货款按照以下第   项进行支付:
6.3.1货款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根据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形成的全部结算单所载数额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提供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90 %,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小额度的订个额度如10万以下适用)
6.3.2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给乙方;材料到场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货物供货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给卖方;剩余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6.3.3货款分期支付。每月1次结算完成后,乙方按照结算单所载数额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 30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完毕并签订封账协议后开始支付, 3个月内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 20% , 12 个月内支付尾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6.3.4 其他方式。每个月的25日为一个批次结算日,结算以当月实际进场验收量为准,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甲方在次月将该批次结算货物总价值的50%作为进度款付给乙方,以此类推,所有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且已结算完成,该项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支付至累计结算货物总价值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支付至累计结算货物总价值的95%,剩余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6.4 双方特别约定:鉴于甲方须见票挂账后方能付款,故双方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结算单确认的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付款。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付款宽限期,宽限期为甲方承建的该工程整体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建设单位付清全部工程款后,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利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税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提示:上述结算周期及货款支付应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及整体资金支付计划予以确定,切勿出现无法支付的情况。)
6.5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货款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本合同款项,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质量保证
7.1.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型号,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材料要求所产生的缺陷除外)。
7.1.2上述保证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年的质保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甲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
7.1.3甲方在质保期内发现缺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保证在接到报障后,一般故障在 8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
7.1.4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由于乙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相应将顺延。
7.1.5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7.2 质量保证期满后服务
7.2.1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7.2.2质保期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甲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甲方所需零配件及维保服务。
7.2.3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签收。
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8.2 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以保证甲方需要。
8.2.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质量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乙方未提交上述资料的,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
8.2.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并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焊接等)。(提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款)
8.2.5本合同质保期 12 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相关更换维修条款依据具体货物品类进行约定)
8.2.6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2.7 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8.2.8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8.2.9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2.10乙方不得无故作废发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
(以上关于发票的内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确定,如不需要予以删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9.2 甲方在宽限期满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交付发票等合同约定义务的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3%;计算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已支付的货款。
9.3 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等不符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不能交货的,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外(如有),还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9.5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知识产权不合法,导致需要更换货物的,乙方除承担返工造成的损失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不足以弥补的部分乙方另行承担。
9.7 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保管等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9.9 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元/次,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9.10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在质保金中扣除,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并签订封账协议止。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其有效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造成完全终止合同或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提示:根据实际情况,本条可删除或修改红字部分明确履约保证金来源。)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3.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付款的宽限期为甲方承建的整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完毕后。
13.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3.3 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
乙方送达地址:                          。
13.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提示:盖签订合同单位的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电话系增值税发票列明的联系地址、电话,而非合同经办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水务集团宁工局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询比采购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一、采购要求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运输、装卸、现场测试、安装、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如因供应商的错算、漏算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项目结束,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预算。
2.本项目货物的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合同最终价款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3.合同期限内供货单价不予调整。产品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之日起计。
二、采购清单
采购(安全帽、反光马甲、灭火器、安全旗帜、爆闪灯等安全防护用品及警示标志),采购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注:以上货物数量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
四、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响应方案
七、其他资料
 
 
 
 
 
 
 
 
 
 
 
 
 
 
 
 
 
 
 
 
 
 
一、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本项目货物,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交货期:       ;质保期: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商务和技术偏差;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响应方案;
(7)其他资料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响应文件有效期:           。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供应商名称)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描述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2
 
 
 
 
 
 
 
3
 
 
 
 
 
 
 
4
 
 
 
 
 
 
 
5
 
 
 
 
 
 
 

 
 
 
 
 
 
 

 
报价说明:
1.参与响应报价即视为响应采购交货期、结算方式、验收标准等要求,如合同履约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报价表应根据采购清单提供分项详细报价;
3.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描述应注明所投产品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有材质要求的必须注明材质,型号停产或升级需注明,必要时上传支持性资料;
4.以上报价金额已包含运费、装卸费、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费、利润、代理服务费以及税金等一切项目费用;
5.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表要注明税率和税额,若供应商的税率不一致,将根据不含税金额进行评审。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文件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财务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文件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业绩情况表
根据采购文件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评审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采购文件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评审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采购文件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评审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响应方案
 
(一)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注: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二)技术支持资料
(三)相关服务计划
 
 
 
七、其他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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