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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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单摘要
询单号
XJ0129239A
标题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询单类型
公开询比价
采购组织名称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8-0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2 16:00:00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制造
币种
人民币
最近1年年收入要求(万元)
-
注册资金要求(万元)
0.0
体系认证要求
-
业绩
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类似合格业绩不低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其他报名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询价。
2.2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类似合格业绩不低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2.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负面清单、黑名单和预警清单;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2.5其他要求:各供货商询价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支付要求
交货地点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罗洼乡银洞沟煤矿物资供应站)
交货期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交付要求
-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3.2.1报价时,仅有一次报价机会,请核实最终价格后在平台上上报,同时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将合同条款响应书、技术方案等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以PDF版上传至平台。未上传符合要求的文件,报价无效。
3.2.2供应商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保证所供物资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报价含安装费用及技术指导费用)
3.2.3报价要求为含13%增值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为含税落地到厂价,送至需方指定地点。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不变价格,价格锁定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的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当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承担。
3.3 供货要求(含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3.4 质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3.5验收方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成交、废标原则
成交、废标原则
3.1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
2.2.6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2.1要求的。
(2)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未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4)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澄清不被评审小组采纳,应否决其报价。
结算要求
结算付款
3.1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双方根据计量结果及货物单价结算货款。甲方在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税率13%)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3.5 甲方支付乙方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结算价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贴息费用等为理由向甲方索取合同总额外的财务费用,也不因以收到非电汇类支付为理由延迟、推脱合同中描述的乙方应尽义务。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材料、“信用中国”系统中“失信惩戒名单”网页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等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仅上述资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进行报价。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报名无效,不进入报价环节。
询单号
XJ0129239A
标题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询单类型
公开询比价
采购组织名称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8-0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2 16:00:00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制造
币种
人民币
最近1年年收入要求(万元)
-
注册资金要求(万元)
0.0
体系认证要求
-
业绩
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类似合格业绩不低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其他报名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询价。
2.2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类似合格业绩不低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2.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负面清单、黑名单和预警清单;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2.5其他要求:各供货商询价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支付要求
交货地点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罗洼乡银洞沟煤矿物资供应站)
交货期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交付要求
-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3.2.1报价时,仅有一次报价机会,请核实最终价格后在平台上上报,同时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将合同条款响应书、技术方案等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以PDF版上传至平台。未上传符合要求的文件,报价无效。
3.2.2供应商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保证所供物资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报价含安装费用及技术指导费用)
3.2.3报价要求为含13%增值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为含税落地到厂价,送至需方指定地点。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不变价格,价格锁定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的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当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承担。
3.3 供货要求(含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3.4 质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3.5验收方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成交、废标原则
成交、废标原则
3.1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
2.2.6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2.1要求的。
(2)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未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4)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澄清不被评审小组采纳,应否决其报价。
结算要求
结算付款
3.1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双方根据计量结果及货物单价结算货款。甲方在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税率13%)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3.5 甲方支付乙方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结算价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贴息费用等为理由向甲方索取合同总额外的财务费用,也不因以收到非电汇类支付为理由延迟、推脱合同中描述的乙方应尽义务。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材料、“信用中国”系统中“失信惩戒名单”网页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等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仅上述资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进行报价。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报名无效,不进入报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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