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同意《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建)发〔2026〕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和沙坡头区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0日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1、实施暗管排水1712亩,覆盖中度盐碱地1487亩、重度盐碱地225亩,提升排盐降碱能力;对225亩重度盐碱地实施平田整地,配套建设渠道3.19km、沟道0.14km、田间生产道路1.3km,完善田间灌排与通行条件。
2、全域实施浅松深翻4097亩:轻度盐碱地2385亩、中度盐碱地1487亩,浅松深度20cm;重度盐碱地225亩:深翻深度40cm,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通透性。
3、对225亩重度盐碱地施用盐碱地改良材料,6吨/亩;对3872亩盐碱地施用多离子土壤改良剂,其中,中度盐碱地1487亩,30kg/亩;轻度盐碱地2385亩,20kg/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或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区内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55-765556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路252号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4日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同意《沙坡头区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建)发〔2026〕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和沙坡头区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0日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1、实施暗管排水1712亩,覆盖中度盐碱地1487亩、重度盐碱地225亩,提升排盐降碱能力;对225亩重度盐碱地实施平田整地,配套建设渠道3.19km、沟道0.14km、田间生产道路1.3km,完善田间灌排与通行条件。
2、全域实施浅松深翻4097亩:轻度盐碱地2385亩、中度盐碱地1487亩,浅松深度20cm;重度盐碱地225亩:深翻深度40cm,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通透性。
3、对225亩重度盐碱地施用盐碱地改良材料,6吨/亩;对3872亩盐碱地施用多离子土壤改良剂,其中,中度盐碱地1487亩,30kg/亩;轻度盐碱地2385亩,20kg/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或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区内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55-765556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路252号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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