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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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NXHCT2026-09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84791,招标人为同心县兴隆乡人 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内容包含拆除入户混凝土及新建,拆除沥青路面,拆除 后重新铺设;拓宽原有沥青路面;路面两侧各建混凝土人行道,新建混凝土人行 道道牙。新建卫生间2处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 所有工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 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比选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 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 选项目投标。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7月2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1日8时00分至2026年07月 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文件获取申请表发至hctzb_001(163 邮箱)邮箱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 受。报名成功后可领取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营业楼(正采大数据三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营业楼(正采大数据三楼)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同心县发 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初步 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 预算内资金36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总规模147.39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中央资 金的40.94%。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比选人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一、项目名称
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概况:内容包含拆除入户混凝土及新建,拆除沥青路面,拆除后重新铺设; 拓宽原有沥青路面;路面两侧各建混凝土人行道,新建混凝土人行道道牙。新建 卫生间2处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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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兴隆乡李堡村。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比选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 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比选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 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 选项目投标。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1日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文件获取申请表发至hctzb_001(163邮箱)邮箱进行 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 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成功后 可领取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营业楼(正采大数据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同海线与201乡道交叉口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同心县同海线与201乡道交叉口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中房梅园公寓9楼(910房) 联 系 人: 郝仓、黄乐、刘立洁
电 话: ***
电子邮件: hctzb_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文件获取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
| 报名时间 | ||||
| 投 标 单 位 简 况 | 投标单位名称 | |||
| 法人或授权委 托人 | 公司电话 | |||
| 手机 |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成PDF 文件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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