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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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C-YC-2026047
2.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年
5.最高限价:***.00元/年
6.采购需求: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6)《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10)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7- 17至2026-7-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邮箱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信息发送至1743736945@qq.com进行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免费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14:30(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苏银产业园分局     
地址:兴庆区苏银产业园星河街与水润路十字路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潘洋  王茹  王瑞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951-8934925    13323506961
 
代理机构: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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