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固审批(投资)〔2025]71号《关于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510-640402-23-01-3837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ZT-2026(GC)-004
建设地点:建设地址位于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新精神卫生医疗综合楼一栋,对现状功能楼进行改造等,具体为:
1.新建精神卫生医疗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6.05米,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商请对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2026年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批工作的函》,本项目设置病床数200张。一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门诊大厅、放射科、药剂科、检验科、警务、治安监控/消防控制室等;二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门诊、功能检查科、信息机房、设备用房等;三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儿童青少年病区;四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心身医学病区;五层主要功能设置为睡眠医学病区;六层主要功能设置为中西医结合病区;七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康复医学科病区;八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风机房、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地下一层主要功能设置为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风机房、配电间、弱电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等设施。本项目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对现状门诊综合楼(功能科室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4118.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更换建筑室外门窗及一、二层室内门窗,更换走廊吊顶740平方米,对现状所有卫生间、污洗间等地面、墙面、顶棚改造690平方米、更换卫生洁具,改造屋面防水及散水1430平方米,更换2部故障医梯,修缮涂料脱落的建筑外立面750平方米。
对现状闽宁康复楼(后勤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098.0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消防改造,室内修缮(墙顶地),更换卫生洁具,给排水改造,室内外门窗更换;屋面及散水改造970平方米,修缮西侧外立面350平方米。
对现状住院部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5419.6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病房空间改善(大病房改小病房)30间,改造单体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更换卫生洁具,更换内外门窗,改造屋面防水及散水,更换2部故障医梯,修缮北侧外立面900平方米。拆除污水处理量无法满足现有要求的现状污水处理站,于原址新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一处(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对院区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强弱电系统改造、消防改造、围墙改造及更换电动伸缩大门、照明系统改造等,铺设植草砖地面1138平方米。
拆除现状医疗垃圾暂存间、消防水泵房及地下水池等配套设施用房1140平方米。医疗垃圾暂存间功能移至北门房旁原有房间内(改造面积84平方米),其他功能整合至新建医疗中心综合楼内。
3.配套医院信息化建设,包含应用软件和配套设备。4.购置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等医疗设备9台(套)及化验室设备20台(套)等。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等未尽事宜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准。项目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阶段地质勘察、勘测和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BIM审查、施工图纸审查、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配合甲方完成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4 21:00起至2026-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4-2088050。
9.联系方式
2026-07-14
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固审批(投资)〔2025]71号《关于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510-640402-23-01-3837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ZT-2026(GC)-004
建设地点:建设地址位于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新精神卫生医疗综合楼一栋,对现状功能楼进行改造等,具体为:
1.新建精神卫生医疗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6.05米,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商请对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2026年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批工作的函》,本项目设置病床数200张。一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门诊大厅、放射科、药剂科、检验科、警务、治安监控/消防控制室等;二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门诊、功能检查科、信息机房、设备用房等;三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儿童青少年病区;四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心身医学病区;五层主要功能设置为睡眠医学病区;六层主要功能设置为中西医结合病区;七层主要功能设置为康复医学科病区;八层主要功能设置为风机房、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地下一层主要功能设置为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风机房、配电间、弱电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等设施。本项目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对现状门诊综合楼(功能科室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4118.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更换建筑室外门窗及一、二层室内门窗,更换走廊吊顶740平方米,对现状所有卫生间、污洗间等地面、墙面、顶棚改造690平方米、更换卫生洁具,改造屋面防水及散水1430平方米,更换2部故障医梯,修缮涂料脱落的建筑外立面750平方米。
对现状闽宁康复楼(后勤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098.0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消防改造,室内修缮(墙顶地),更换卫生洁具,给排水改造,室内外门窗更换;屋面及散水改造970平方米,修缮西侧外立面350平方米。
对现状住院部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5419.6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病房空间改善(大病房改小病房)30间,改造单体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更换卫生洁具,更换内外门窗,改造屋面防水及散水,更换2部故障医梯,修缮北侧外立面900平方米。拆除污水处理量无法满足现有要求的现状污水处理站,于原址新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一处(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对院区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强弱电系统改造、消防改造、围墙改造及更换电动伸缩大门、照明系统改造等,铺设植草砖地面1138平方米。
拆除现状医疗垃圾暂存间、消防水泵房及地下水池等配套设施用房1140平方米。医疗垃圾暂存间功能移至北门房旁原有房间内(改造面积84平方米),其他功能整合至新建医疗中心综合楼内。
3.配套医院信息化建设,包含应用软件和配套设备。4.购置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等医疗设备9台(套)及化验室设备20台(套)等。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等未尽事宜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准。项目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阶段地质勘察、勘测和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BIM审查、施工图纸审查、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配合甲方完成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4 21:00起至2026-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4-2088050。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固原市精神康复医院(固原市精神卫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5号 | 地 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清水大街东侧万达1号公寓2106室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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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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