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选取银川市2026年智能粮食种植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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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2026年智能粮食种植场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按照《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6年第六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银农发〔2026〕44号)要求,为实现粮食生产全要素智能化升级,打造粮食智慧种植新模式,现面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实施主体1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实施内容建设500亩以上智能化为核心的粮食种植场1个,配套部署多光谱遥感无人机、农田土壤监测传感器、微型气象站等智能农事装备,搭建粮食智慧农业管控体系。选择3个以上粮食品种开展测产评比,实现作物耕、种、管、收智能化作业全覆盖,最终形成智能粮食种植全流程管控企业标准1套。为周边30户合作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智能化服务面积不少于5000亩,实现亩均节本增效100元以上。借助项目开展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会2场,培训技术骨干、农机手、种植户100人次。二、选取条件(一)主体资质。实施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正常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农民工资情况。(二)基地设施。拥有自主生产基地,智能化核心区面积≥500亩,基础设施齐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生产水平较高,具备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粮食作物生产的条件。(三)综合实力。联农带农能力较强,智能机械等配套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配备项目管理、技术、财务等专业团队,配备技术人员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培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四)联农带农。与周边30户及以上粮食种植户建立联农带农合作关系,辐射带动产前、产中、产后智能化作业面积不少于5000亩。需提供合作种植户相关信息及种植资料,包括种植面积、作物品种、种植地点等内容。(五)资金约束。同一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同类财政项目补贴,相关证明材料须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六)履职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档案记录完整,数据详实有效,种植管理规范,联农带农作用发挥明显,同时能高效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三、选取程序本次选取工作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chu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择优选取1家实施主体。(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报名时将材料报送至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丰瑞景苑配套服务用房3层。(二)资格初审。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开展初步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三)现场评审。初审合格单位进入现场评审环节,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建评审工作组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采取实地踏勘、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四)公示及协议签订。依据评审结果,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四、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实施主体简介、以往工作成效及佐证资料;(二)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土地流转协议等;(三)管理制度、团队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四)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实施同类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证明;(五)现有基础设施及机械设备清单(含种类、数量及图片)、安全生产合规相关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说明的相关材料;所有申报资料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式两份送至报名处。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银川市2026年智能粮食种植场建设项目申报表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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