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石嘴山市 发布日期: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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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石嘴山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标段编号:I11000007551135184001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在大武口母局、惠农331母局、陶乐支局、平罗母局等共4个机房楼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350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行模式,满足日常工作用电及生产用电需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采购金额120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部分40.50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乙供设备及材料部分79.50万元(不含税)。 
1.4计划工期:设计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及图审。
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1.5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实施地点
服务期限
1
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2026年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120天之内,单机房施工周期30天之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承包方式:EPC总承包(包工包料)。
1.9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及材料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9.50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4 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设计一方须提供)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一方须提供)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B.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换,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同时配备以下人员: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一方须提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任一证书:①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担任。
3)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设计一方须提供)
4)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一方须提供)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一方须提供)
6)其他人员:(若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一方须提供)
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②电工特种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注1:供应商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5年1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社保证明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内容执行。
注3:如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光伏发电EPC或施工)项目业绩。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协议金额、协议实施内容、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4)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4日18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29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响应-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响应-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大武口区朝阳东街5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
753000
邮    编:
51061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9.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响应-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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