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滨河中学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6-06-16

【招标公告】吴忠市滨河中学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吴忠市滨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吴忠市滨河中学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吴忠市滨河中学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XHC-2026-06/ZC-0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滨河中学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920115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滨河中学。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东侧、南侧围墙改造;二标段:图书电教楼西侧屋顶瓦屋面 更换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 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 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 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 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磋商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 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如无法查询的 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8针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 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 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 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 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磋商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 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如无法查询的 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8针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 邮箱339226747@qq.com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 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方式: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营业楼 正采大数据平台)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吴忠市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营业楼 正采大数据平台)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期:25日历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请各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 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轮报价,在资 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后进行第二轮(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在第一轮报价的基 础上进行下浮或不下浮报价,其价格为最后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因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吴忠市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滨河中学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学院路3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0号楼401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92267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报名登记表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备 注
备注:请各投标人完整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pdf扫描件至邮箱(邮箱地址:339226747@qq.com)进行报名,同时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输入至邮箱正文内,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 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宁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