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2026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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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灵武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灵武市2026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灵武市 2026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ZF2026-ZC-00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 2026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 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公路管理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3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 2026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武市 2026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 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 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8)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次招标要求: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前 3 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 363216328@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或线下持公司委托书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政务大厅 5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 502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ZF2026-ZC-009 2、项目名称:灵武市 2026 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总金额:*** 元;最高限价:*** 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180 日历天。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 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 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8)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次招标要求: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 17:30 分前。 地点: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上元名城城 K1-A#楼 3 方式: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前 3 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63216328@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 件或线下持公司委托书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 502 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 5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灵武市公路管理段 地址:灵武市城区街道西平路和谐苑南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上元名城城 K1-A#楼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公路管理段。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灵武市城区街道西平路和谐苑南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上元名城 K1-A#楼 3 联 系 人: 马佳 电 话: *** 电子邮件: 3632163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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