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6-06-11

【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卫市第七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NXJND(ZC)-2026-36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对中卫市第七中学开展场地改造(地面、墙面、门窗、电路);进行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成功能区域布置、氛围装饰,编制并印刷相关资料;联系培训专家,开展教师和学生培训,熟悉设备操作、活动流程等,具体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专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719198035@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卫市教育局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街(中卫市第九小学南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0日
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七中学法治教育实践教学及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NXJND(ZC)-2026-36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手机号码

委托人电子邮箱地址

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采购期间若有澄清或变更,则直接发布至《中卫市教育局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你方邮箱,不再电话通知。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宁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