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6-06-04

【招标公告】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 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NXYC-202605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29.39万元,招标人 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招标内容:标段一:3号4号机房采购代维服务单位1家,负责机房基础设施 巡检、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及值守等工作,服务范围覆盖两座机房楼IT机柜及全部相关基 础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标段二:1号变电站采购代维服务单位1家,服务内容 涵盖安全工器具检测、预防性试验、站内设施日常巡检、7×24小时驻站值守、设备维护及 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采用全包运维服务模式,服务范围涵盖110kV 进线电缆、高低压配电 设备及站内所有配套辅助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2项目预算 25293900.00 元(不 含税)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 采购项目(标段一); (002)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 号变电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 采购项目(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 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 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2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标段)。 2.3业绩要求: 2.3.1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包括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通信机房运维服务/ 通信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2.3.2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万元的类似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维/变电设备代维服务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 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 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 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资质要求: 2.4.1标段一:(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 标段二:(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清晰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 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 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2.5.1标段一: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运维经理2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运维人员78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具备高压电 工作业证书人员21名;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人员32名;具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 证书人员25名)。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运维团队,每位维护值守人员均须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承诺书。 2.5.2标段二: (1)变电站站长1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2)维护值班人员6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 业)。 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 提供电子证书,须满足电子证书相关要求)、本公司缴纳的 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 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2:如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2.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 标段)。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所有标段)。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适用于所有标段)。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所有标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 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 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02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电站代维服务 采购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 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 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2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标段)。 2.3业绩要求: 2.3.1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包括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通信机房运维服务/ 通信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2.3.2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万元的类似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维/变电设备代维服务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 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 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 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资质要求: 2.4.1标段一:(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 标段二:(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⑧)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清晰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新 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2.5.1标段一: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运维经理2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运维人员78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具备高压电 工作业证书人员21名;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人员32名;具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 证书人员25名)。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运维团队,每位维护值守人员均须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承诺书。 2.5.2 标段二: (1)变电站站长1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2)维护值班人员6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 业)。 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 提供电子证书,须满足电子证书相关要求)、本公司缴纳的 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 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2:如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 标段)。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所有标段)。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适用于所有标段)。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所有标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 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 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3日1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 进入“电子招标投标”_“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一 招标项目管理一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 勾选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_“项目跟进”_“投标”然后勾 选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 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 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主页 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 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则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6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 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 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 2026 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4号机房和1号变 电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YZB-NXYC-202605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 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 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标段一:3号4号机房采购代维服务单位1家,负责机房基础设施巡检、日常 维护、应急处置及值守等工作,服务范围覆盖两座机房楼IT机柜及全部相关基础设施,具 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1号变电站采购代维服务单位1家,服务内容涵盖安全工器具检测、预防性试验、 站内设施日常巡检、7×24小时驻站值守、设备维护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采用全包运维 服务模式,服务范围涵盖110kV进线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站内所有配套辅助设施,具体 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252939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 1.3 服务地点(适用于所有标段):中国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园区。 1.4服务期限:标段一3号机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4号机房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2 个月;标段二1号变电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质量标准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 书》规定的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最终要求。 1.6 技术标准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 书》规定的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最终要求。 1.7框架合同执行期(适用于所有标段):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合同执行 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如框架合同执行期结束时份 额执行比例过低,框架合同可延期,但总执行期不得超过36个月 1.8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3号4号机房采购代维服务,不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 22789200.00元; 标段二:1号变电站采购代维服务,不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 2504700.00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中标顺 序按照标段顺序确定。 1.9女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2789198.00元,标段 二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504700.00 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适用 于所有标段)。 2.2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标段)。 2.3业绩要求: 2.3.1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包括 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通信机房运维服务/ 通信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2.3.2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一份含税金额大于 等于60万元的类似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维/变电设备代维服务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 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 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 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资质要求: 2.4.1标段一:(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标段二:(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清晰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新 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2.5.1标段一: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运维经理2名:须具备住建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运维人员78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具备高压电 工作业证书人员21名;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人员32名;具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 证书人员25名)。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运维团队,每位维护值守人员均须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承诺书。 2.5.2 标段二: (1)变电站站长1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2)维护值班人员6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 业)。 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 提供电子证书,须满足电子证书相关要求)、本公司缴纳的 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 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2:如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2.6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适用于所有 标段)。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所有标段)。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适用于所有标段)。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所有标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 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 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3日19时00分至2026年06月10日1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入电子 招投标一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_“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 导航栏一招标项目管理一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 相关信息,勾选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_“项目跟进”_“投 标”然后勾选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 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 下载详见“主页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 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招 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每套售价零元整(¥0)。 4.5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在“项目参与”_“我参与的项目”中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 载”,招标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可查看及编辑 文件,该工具在系统中“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下载安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除外)。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06月25日09时0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保函(如有)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银川 IBI 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5 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 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投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在“电子招标投标-中 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唱价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 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 对唱价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 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 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 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 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 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 后台协助处理。 B、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 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 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电子招投标要求 6.1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 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 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s://www.cuecp.cn) 66 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 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此平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6.2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购买 IPASS 电子证书: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录界面一 IPASS 服务平台”。IPASS 及数字证书全国统一受理电话(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10019-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 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 外。 6.3 投标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联通 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 6.4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的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下载以及投标文件的上传。“登录”一“电子招标投标”_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一“我的工作台”一“共享文档下载”,共享文 档的资料,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5室。 邮编:750001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695531799| 传真:0951-5673080 电子邮件:18695103172@163.com 账户名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0140900017031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支行 招标人异议和监督受理电话:0951-7650117,电子邮箱:tianli32@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联系人:张晨,联系电话:18695531799,电子邮箱: 18695103172@163.com 其他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进入 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质疑或异议(澄清)问题。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 层12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695103172@163.com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穴上又(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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