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同心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同心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在公众号下载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65132003@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
地址:同心县新区
联系人:******
附件:报名回执单
同心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0日
项目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在公众号下载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65132003@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
地址:同心县新区
联系人:******
附件:报名回执单
同心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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