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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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6ZC09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常用办公耗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内容的
对应证明材料;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
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页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5日2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23时59分
获灬方式:电子邮箱;凡有意响应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
至nx.hs@163.com(邮件名称: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投
标登记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6年0ε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上元
名筑隆基商务大厦1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上元
名筑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6ZC098
2.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0.00
6.采购需求:提供常用办公耗材配送服务。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期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内容的
对应证明材料;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
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5-15
20:00:00至 2026-5-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6-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上元名筑隆基
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
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邮件名称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投标登记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匕、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鄙件:nx.h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显: 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x.h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狄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堙机构: 盖章)
附件:
投标登记表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拟响应段 | |
| 响应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1 | | 邮箱 | |
| 联系电话2 | |
| 备 注 | |
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投标人需完整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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