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灯杆喷雾降尘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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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灯杆喷雾降尘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灯杆喷雾降尘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灯杆喷雾降尘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6】133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县城主要道路139座路灯灯杆,共设置19套喷雾降尘系统,其中:其中:1.平安东街(团结路-109国道)段涉及灯杆18座,设置3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3套,DN50进水主管270m;DN15供水主管15m;DN10供水支管234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2座,不锈钢喷头27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20㎡,人行道破除恢复1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8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2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7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435m,金属保护管SC50约55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3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11m,过路拉管预留25m。2.团结路(平安东街-新堡东街)段涉及灯杆51座,设置7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7套,DN50进水主管610m;DN15供水主管35m;DN10供水支管714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6座,不锈钢喷头102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100㎡,人行道破除恢复5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2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6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13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583m,YJV-5X16-PE50约212m,金属保护管SC50约10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52㎡,人行道破除恢复28㎡,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4m。3.新河路(新堡北街-109国道)段涉及灯杆47座,设置6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6套,DN50进水主管900m;DN15供水主管30m;DN10供水支管658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3座,不锈钢喷头94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100㎡,人行道破除恢复5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2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3处,过路拉管DN50预留30m;(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15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460m,YJV-5X16-PE50约270m,YJV-4X25+1X16-PE75约110m,金属保护管SC50约17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68㎡,人行道破除恢复2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4m,过路拉管预留50m。4.109国道(平安东街-新河街)段涉及灯杆23座,设置3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3套,DN50进水主管30m;DN15供水主管15m;DN10供水支管338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3座,不锈钢喷头390个,人行道破除恢复15㎡,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6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3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8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276m,YJV-5X16-PE50约43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20㎡,人行道破除恢复17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10m,过路拉管预留5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5 月 12 日 20 时 00 分至2026年 05 月 19 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公告,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73642427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及暗标封皮。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公告”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见面纸质版评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二楼 地 址: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
邮 编:7551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 年 05 月 12 日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灯杆喷雾降尘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6】133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县城主要道路139座路灯灯杆,共设置19套喷雾降尘系统,其中:其中:1.平安东街(团结路-109国道)段涉及灯杆18座,设置3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3套,DN50进水主管270m;DN15供水主管15m;DN10供水支管234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2座,不锈钢喷头27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20㎡,人行道破除恢复1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8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2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7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435m,金属保护管SC50约55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3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11m,过路拉管预留25m。2.团结路(平安东街-新堡东街)段涉及灯杆51座,设置7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7套,DN50进水主管610m;DN15供水主管35m;DN10供水支管714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6座,不锈钢喷头102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100㎡,人行道破除恢复5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2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6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13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583m,YJV-5X16-PE50约212m,金属保护管SC50约10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52㎡,人行道破除恢复28㎡,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4m。3.新河路(新堡北街-109国道)段涉及灯杆47座,设置6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6套,DN50进水主管900m;DN15供水主管30m;DN10供水支管658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3座,不锈钢喷头940个,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100㎡,人行道破除恢复5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2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3处,过路拉管DN50预留30m;(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15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460m,YJV-5X16-PE50约270m,YJV-4X25+1X16-PE75约110m,金属保护管SC50约17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68㎡,人行道破除恢复2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24m,过路拉管预留50m。4.109国道(平安东街-新河街)段涉及灯杆23座,设置3套喷雾降尘系统:(1)给排水系统:安装一体化控制箱3套,DN50进水主管30m;DN15供水主管15m;DN10供水支管338m;成品钢筋混凝土给水水表井3座,不锈钢喷头390个,人行道破除恢复15㎡,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6m,取水点穿井壁打洞3处;(2)室外电气系统:新增低压电缆井8座,低压配电线缆YJV-5X10-PE40约276m,YJV-5X16-PE50约430m,破除沥青路面及恢复约20㎡,人行道破除恢复170㎡,花岗岩道牙破除恢复10m,过路拉管预留5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宁县县城主要道路;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5 月 12 日 20 时 00 分至2026年 05 月 19 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公告,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73642427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及暗标封皮。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公告”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见面纸质版评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二楼 地 址: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
邮 编:7551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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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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