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智慧录播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智慧录播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石嘴山市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第六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智慧录播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智慧录播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5.采购需求: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6)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 5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zbcgfw.com)同时发布,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相关网站“澄清/更正”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详见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材料一栏)和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xh1107@163.com),进行登记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标,无须在惠泽招平台报名缴费,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第六中学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前进南路7号
联系方式:137095616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89952869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报名登记表 .xlsx
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智慧录播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5.采购需求: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标的对应所属行业 | 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 1 | A02010000 信息化设备 | 以设备名称为准 | 1批 | ***元 | 工业 | 智慧教育录播主机 | 否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6)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 5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zbcgfw.com)同时发布,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相关网站“澄清/更正”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详见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材料一栏)和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xh1107@163.com),进行登记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标,无须在惠泽招平台报名缴费,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第六中学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前进南路7号
联系方式:137095616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内1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89952869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报名登记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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