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6NCZ(WZ)000381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6-04-21

【招标预告】2026NCZ(WZ)000381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381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
分包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说明.pdf
报价扣除优惠: 1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及标准。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 1 ***.00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最终版).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老旧病区护理信息化提升项目

培训
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甲方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甲方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4.1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企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应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书交甲方备查。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且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退换货者不受时间限制,所有退换货费用皆由乙方负担。 4.2乙方应在其标明的该产品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设备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已临近失效期的产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权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卫生检疫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管机关所须布的有关规定。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后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7.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3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或更换后仍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4乙方对甲方的故障维修需求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乙方不配合维修、或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无法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通知解除合同,以及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及甲方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5乙方未按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乙方严重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退货退款,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扣减后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包括但不限于不因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招投标费用、损失赔偿等。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乙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乙方工作对应的费用、因项目逾期造成其他额外费用、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6遇到政策性变动或基于甲方的便利,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存在问题的,双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后续履行事宜。

争议解决
10. 1本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如因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变更或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合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13.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为 30 日,试用期间如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 15 日内予以更换设备,更换或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双方最后签署验收单并盖章,验收合格日期以甲方签署的日期起算。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包装和运输方式
2.3.1交货实行送货制,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限配送货物。如未按时限送达,甲方有权追回货款,乙方应如数退还给甲方。 2.3.2货物运输费、押运费、搬送费、包装费、安装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前风险由乙方承担。 2.3.3 需经安装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或图纸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4包装: 2.4.1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和双方约定,并确保设备安全、卫生地按符合设备的储运规定运交甲方,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包装,乙方应予全部退换。 2.4.2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标示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告、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
5.1保修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 三 年,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 5.2在保修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 3 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易耗品,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地对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应当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5.3在保修期内,如果存在软件升级需求甲方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 5.4在保修期内,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至少半年为甲方提供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确保甲方可以正常安全地使用产品。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乙方也应随时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5.5在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5.6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甲方、乙方技术人员、使用科室共三方确认。 5.7保修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 小时内响应, 八 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标响应 25.00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标注有“★”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必须提供设备详细证明材料。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5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2 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否则视为不满足。
3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2023年3月1日至今,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共5分。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售后服务方案 10.0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流程、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流程、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内容详尽,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流程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有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能快速的响应采购人的故障处理与现场服务诉求,技术支持人员有相应的资质且经验丰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有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能快速的响应采购人的故障处理与现场服务诉求,技术支持人员有相应的资质,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但技术人员缺乏相关经验,能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 (3)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内容简略,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有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但技术人员缺乏相关经验的得6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略,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售后服务流程,有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但技术人员缺乏相关经验的得4分; (5)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漏、描述简单笼统,售后服务内容空泛,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 2 分; (6)未提供不得分。
5 质量保障措施 10.00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 (1)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详细、思路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检查满足采购人要求,针对易耗易损零配件及产品损坏换新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10 分; (2)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描述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质量检查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应对措施具有可行性的,得 8 分; (3)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描述简单,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应对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 6 分; (4)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存在个别缺漏,描述简略,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不高的,有应对措施的,得 4 分; (5)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存在严重缺漏,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差的,应对措施简单的,得 2 分。 (6)未提供的不得分。
6 供货配送方案 10.0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清晰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时间节点明确,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10 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清晰,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安装、调试等内容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8 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简单,备货、运输、交货进度安排略缓慢,时间节点不太明确,运输、配送、安装、调试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6 分; (4)方案中供货流程简略,备货、运输、交货进度安排慢或运输保护措施差的,得 4分; (5)方案中供货流程不合理,无备货、运输、交货进度安排或无运输保护措施的,得2 分; (6)未提供不得分。
7 培训方案 10.00 培训服务情况(如: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及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目标明确,内容针对性强,培训计划安排合理,针对培训人员有分类、分岗的培训课程,能够保证后期的正确使用、跟踪指导、对产品操作使用的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形成严谨的培训服务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得 10 分; (2)投标人制定的培训方案清晰,具有安排项目组负责培训过程中的实施管理相关内容,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的,得8 分; (3)培训方案合理,培训内容基本完整,有培训时间安排及培训计划的,得 6 分; (4)培训方案基本合理,培训时间安排和培训计划基本可行的,得 4 分; (5)具有基础的培训方案,时间安排节点不清晰或未提供时间节点安排,培训计划不合理的,得 2 分; (6)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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