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35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原有消防管道,新做消防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新做防水套 管及阀门、管道支架、支架刷油、支墩、拆除恢复室外仿大理石砖及垫层、开 挖回填沟槽土方、消防电气设备维修、调试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7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
3.3(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2290928990 @qq.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四层商网 新生路1号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四层商网 新生路1号四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007
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管道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7940.93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不划分标段:消防管道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 供证明文件。
2.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 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投 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3.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3.5-
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 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 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
3.3(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2290928990 @qq.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四层商网新生路1号四 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四层商网新生路1号四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 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 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路65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四层商网新生路一号楼4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登记
回执单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登记时间 | ||||
| 单位 简况 | 公司名称 | 公司电话 | ||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号 | |||
| 电子邮箱 | ||||
|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扫描成PDF 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