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海原县妇女联合会公开购买“两癌”患病及特殊困难妇女关爱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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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妇联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两癌”患病及特殊困难妇女关爱帮扶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女性健康更是维系家庭美满、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为深入践行民生关怀,精准帮扶“两癌”患病妇女及特殊困难妇女群体,着力破解其生活拮据、就业困难、心理负担重、健康状况差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其生活品质、帮助走出困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两癌”患病及特殊困难妇女关爱帮扶服务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县妇联做服务对象关爱服务,打造服务群体信得过、服务好的团队和阵地,建立关爱服务对象档案,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对象关爱服务,通过宣讲、活动典型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提升服务对象解决困境的能力。
3.开展“日常+节日”主题活动,搭建服务对象沟通平台,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发展的平台,增强服务对象发展信心和面对困境的勇气。
4.按照关爱服务对象需求,制定探访与电话随访计划,对关爱服务对象进行入户探访或电话随访,了解其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心理状态等,及时记录在档案中;对于有心理援助需求的重点服务对象,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与其建立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关系,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疏导负面情绪。
5.组织“南华有爱 与你同行”姐妹帮帮团为服务对象提供陪伴关爱服务,带领服务对象进行户外拓展活动,帮助她们增强生活勇气。
6.开展服务对象团体和个案服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实践活动。
7.对有就业增收意愿和能力的关爱服务对象进行需求调研,了解其兴趣特长、劳动能力、本地产业发展情况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就业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
8.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体检、心理健康集体测评等服务。
9.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内容。
二、实施范围
海原县内,至少27名服务对象。
三、实施时间
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四、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8万元(中卫市妇联支付)。
五、购买服务要求
1.购买服务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会组织。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对逾期递交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项目承接方资格要求: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应当包含妇女健康、健康咨询、妇女发展、心理疏导等。申报时承接方需提供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信息、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申请书内要求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4.承接方需与县妇联充分沟通意见,按照实际情况和妇联要求制定承接方案。
5.县妇联对项目申报机构的资质、项目的可行性、竞标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拟定项目承接方,向社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项目承接方。
海原县妇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 位:***
***:15695056969
邹卓君:17709565734
附件:《海原县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与工作人员联系)
海原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2日
供稿:***
校对:***
审核:苏 霞
终审:王春梅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县妇联做服务对象关爱服务,打造服务群体信得过、服务好的团队和阵地,建立关爱服务对象档案,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对象关爱服务,通过宣讲、活动典型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提升服务对象解决困境的能力。
3.开展“日常+节日”主题活动,搭建服务对象沟通平台,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发展的平台,增强服务对象发展信心和面对困境的勇气。
4.按照关爱服务对象需求,制定探访与电话随访计划,对关爱服务对象进行入户探访或电话随访,了解其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心理状态等,及时记录在档案中;对于有心理援助需求的重点服务对象,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与其建立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关系,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疏导负面情绪。
5.组织“南华有爱 与你同行”姐妹帮帮团为服务对象提供陪伴关爱服务,带领服务对象进行户外拓展活动,帮助她们增强生活勇气。
6.开展服务对象团体和个案服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实践活动。
7.对有就业增收意愿和能力的关爱服务对象进行需求调研,了解其兴趣特长、劳动能力、本地产业发展情况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就业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
8.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体检、心理健康集体测评等服务。
9.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内容。
二、实施范围
海原县内,至少27名服务对象。
三、实施时间
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四、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8万元(中卫市妇联支付)。
五、购买服务要求
1.购买服务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会组织。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对逾期递交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项目承接方资格要求: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应当包含妇女健康、健康咨询、妇女发展、心理疏导等。申报时承接方需提供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信息、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申请书内要求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4.承接方需与县妇联充分沟通意见,按照实际情况和妇联要求制定承接方案。
5.县妇联对项目申报机构的资质、项目的可行性、竞标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拟定项目承接方,向社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项目承接方。
海原县妇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 位:***
***:15695056969
邹卓君:17709565734
附件:《海原县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与工作人员联系)
海原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2日
供稿:***
校对:***
审核:苏 霞
终审: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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