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810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119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2.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25 18:34:51 至 2026-04-03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0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4-0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已实现了西部CA、北京CA、新数CA、上海CA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投标人可办理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CA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①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各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实体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1号隆基商务大厦416室。服务电话:400-6161-987 15378957974 。(二)西部安全认证中心,1.银川市网点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服务电话:4007188588。2.石嘴山市网点地址: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服务电话:0952-2688643。3.中卫市网点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一楼38号窗口。 服务电话:0955-8812737。4.吴忠市网点地址:吴忠市政府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服务电话:0953-2036066。5.固原市网点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大厅。服务电话:4007188588。(三)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光耀大厦B619室。服务电话:13201322525。 ②移动数字证书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可通过访问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栏目扫码下载安装标信通APP办理。 2.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按2号键或 0951-6891120 进行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磋商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注意事项: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网上在线参与磋商和二次报价。解密、磋商及报价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④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有可能会在系统内依次与供应商进行在线交流磋商(请各供应商磋商前准备好摄像头及麦克风并提前调试好设备用以连线交流磋商,是否进行在线交流磋商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服务-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询标功能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 址: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院内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3-25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810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119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6年职工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 道路客运服务 | 道路客运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2.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25 18:34:51 至 2026-04-03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0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4-0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已实现了西部CA、北京CA、新数CA、上海CA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投标人可办理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CA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①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各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实体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1号隆基商务大厦416室。服务电话:400-6161-987 15378957974 。(二)西部安全认证中心,1.银川市网点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服务电话:4007188588。2.石嘴山市网点地址: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服务电话:0952-2688643。3.中卫市网点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一楼38号窗口。 服务电话:0955-8812737。4.吴忠市网点地址:吴忠市政府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服务电话:0953-2036066。5.固原市网点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大厅。服务电话:4007188588。(三)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光耀大厦B619室。服务电话:13201322525。 ②移动数字证书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可通过访问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栏目扫码下载安装标信通APP办理。 2.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按2号键或 0951-6891120 进行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磋商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注意事项: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网上在线参与磋商和二次报价。解密、磋商及报价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④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有可能会在系统内依次与供应商进行在线交流磋商(请各供应商磋商前准备好摄像头及麦克风并提前调试好设备用以连线交流磋商,是否进行在线交流磋商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服务-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询标功能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 址: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院内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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