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6NCZ(GY)000294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6NCZ(GY)000294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西吉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 采购计划编号: | 2026NCZ(GY)000294 | 项目名称: | 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 |
|---|---|---|---|
| 分包名称: | 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不适宜中小企业的情况说明.pdf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45日内完成供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内控规定,预付60%款项,剩余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包装和运输方式
符合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或投标人根据所投的货物对包装和运输方式自行进行承诺说明
售后服务
3年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3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 | 项 | 1 | ***.00 | 否 |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智慧监管”装备采购,标的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采购需求附件(最终).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西吉县公安局“智慧监管”装备项目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甲方责任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乙方责任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45日内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内控规定,预付60%款项,剩余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包装和运输方式
符合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或投标人根据所投的货物对包装和运输方式自行进行承诺说明
售后服务
3年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3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 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
| 2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30.00 | 带★的技术指标参数为本项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得 30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相比每出现一个负偏离扣5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相比每出现一个负偏离扣0.5分。 招标文件中带 “★” 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重要技术参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厂家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的扫描件以证明其真实性,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虚假应标的,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证明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评委有权视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 |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28.00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方案、②设备调试方案、③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④资源配备计划、⑤培训方案、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⑦保密措施、⑧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 8项内容逐项按以下要求打分。 (1)方案及相关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能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进行表述、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5分; (2)方案及相关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案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方案及相关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不能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得1分; (4)方案及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相关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5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4 | 售后服务 | 12.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售后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务体系、②服务标准、③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标准、④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⑤定期巡检计划、⑥维护保养方案、⑦备品备件情况、⑧各类故障应急措施及预案、⑨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限、⑩维护及维修管理方案等内容 (1)售后服务方案涵盖以上全部内容,有具体的服务体系流程,故障处理响应及时、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够合理安排技术支持人员、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专业知识强,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有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项目验收后能继续跟踪了解设施使用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有以上相关内容,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针对具体内容措施不够明确,有承诺响应时间且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的得9分; (3)售后服务有基本的售后服务方案架构,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项,描述不充分,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的得6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够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不完整,逻辑混乱、描述不清晰的得3分; (5)售后服务方案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得1分。 (6)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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