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招标公告】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CY-CG-20261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91元,招标人为盐池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
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
函》);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
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8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NXCY-CG-20261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91元
6.最高限价(元):***.91元
7.采购需求:盐池县公安局禁毒大讲堂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
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
融资业务。
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
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
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
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
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
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
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
诺函》);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
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
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
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18:00时前将法人授
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到NXCY112233@163.com邮
箱进行登记,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我单位将电子版磋商文件
发送至贵单位邮箱,截止登记时间不予受理(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
联系方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人:***
地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联系方式: ***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4593882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XCY11223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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