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2026年汽车定点维修(固原、平川)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2026年汽车定点维修(固原、平川)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2026年汽车定点维修(固原、平川)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2026年汽车定点维修(固原、平川)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GKZHZC-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工务段2026年汽车定点维修(平凉)。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中卫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编号
包件名称
评标办法
是否含税
税率
最高限价金额(元)
1
固原地区车辆
综合评估法
 

 
 
 
224900.0
2
平川地区车辆
综合评估法

 
102000.0

投标保证金:4000元包件1,2000包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与投标名称一致的国家规定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机动车维修三类及以上资质。
3.5.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3月18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谈判保证金金额:见公告
项目须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帐。谈判保证金从被邀请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31909020310002000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4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中卫工务段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卫工务段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ljgsfwzc@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其他
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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