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6-02-04

【招标公告】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H-2026-(CG)06
项目名称: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蔬菜、水果、调味品
1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24750.00
/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杂粮、米、面、油
1
41500.00
/
海原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学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
肉类(鸡肉、牛肉)
1
103120.00
/
合计:***.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两学期),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本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供应商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邮箱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4.本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三标段供应商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2-04  08:00:00至2026-02-10  18:00: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方式:邮箱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02-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和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版)以邮件形式发往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586984063@qq.com(邮件中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报名接收后,工作人员发送磋商文件。报名表.docx
注: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标,无须在惠泽招平台报名缴费,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第三幼儿园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 · 阳光佳苑西门 357 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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