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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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CY-CG-20260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招标人为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
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
诺函》);
1.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9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2月0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 囗l10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8层8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囗10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8层81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日
2.项目编号:NXCY-CG-2026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 ***.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自行监测服务项日
品目名称:C19000000 专业技术服务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日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
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
诺函》);
1.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
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
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投标人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自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8层8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24:00时前将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到NXCY112233@163.com 邮箱进
行登记,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我单位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
至贵单位邮箱,截止登记时间不予受理(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
系方式)。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
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
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永宁县中干沟南侧(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8层811室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中干沟南侧(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XCY11223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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