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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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鼎夏ZC-2026-00191
2.项目名称: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年
5.最高限价:汽油:按照国家发改委当日发牌价下浮7%/升;柴油:按照国家发改委当日发牌价下浮7%/升。
6.采购需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包含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二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3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8)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供应商加油点均需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备注:以上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均需提供,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 01 月 20 日至2026年 0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将资格条件(1)-(8)项及其他资格要求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1115107048@qq.com进行报名,并向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标段、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报名登记。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 02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世E招”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和满城北街交叉口东边 200 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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