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海原县基层“小百分比”困难群众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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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海原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切实关爱我县特殊困难群体,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启动2025年海原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服务项目,并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项目承接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聚焦社会救助政策应施尽施后仍然存在生活困难且生活品质低下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李旺镇、关庄乡打造2个民政服务示范站,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帮扶服务,形成按户施策、综合高效的关爱帮扶格局。
二、购买主体
海原县民政局
三、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合规记录: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近两年度年检合格,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3.财务规范: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银行账户;
4.优先条件:获评自治区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有成功实施政府购买项目经验且社会反映良好的社会组织;
配备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有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或相关专业学历者,本地户籍优先);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内容与要求
1.服务对象:以李旺镇、关庄乡民政服务站为示范站,辐射全县一户多残家庭、重疾(重残)家庭、特殊困难低保老人、特殊困境儿童、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境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及辐射其他乡镇“小百分比”困难群体;
2.核心任务:以乡镇民政服务站为平台,至少派驻2名专职社工开展为期1年的服务。将服务站打造为示范站,具备完善制度、功能分区和服务氛围。为服务对象提供困难帮扶、入户探访、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个性化专业服务;
3.项目资金:项目总资金30万元(李旺镇、关庄乡各15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其中,直接服务活动经费占比不得低于20%;
4.项目周期:一年(2026年2月至2027年2月);
5.资源拓展:鼓励并支持承接方积极链接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拓展项目成效。
五、购买流程
1.项目征集与申报(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有意向的社会组织需在此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海原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2)机构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近两年年检结论页、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及社工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海原县民政局。
2.项目评审与确定(2026年1月22日—29日):
(1)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承接机构,并指导其优化项目方案。
3.协议签订与资金拨付:
(1)与确定的承接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2)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签约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
4.项目实施与督导(2026年2月-2027年2月):
(1)承接机构按协议开展服务,并按季度向县民政局报送项目进展;
(2)县民政局将进行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估。
5.项目总结与评估(2027年2月):
项目结束后,承接机构提交总结报告并接受末期评估。
六、注意事项(保障措施)
1.严禁任何虚假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列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侵占,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审计。
3.未经县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4.未按合同履约的,将停拨后续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yxmzj2025@163.com
附件:海原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海原县民政局2026年1月15日
一、项目目标
聚焦社会救助政策应施尽施后仍然存在生活困难且生活品质低下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李旺镇、关庄乡打造2个民政服务示范站,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帮扶服务,形成按户施策、综合高效的关爱帮扶格局。
二、购买主体
海原县民政局
三、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合规记录: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近两年度年检合格,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3.财务规范: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银行账户;
4.优先条件:获评自治区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有成功实施政府购买项目经验且社会反映良好的社会组织;
配备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有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或相关专业学历者,本地户籍优先);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内容与要求
1.服务对象:以李旺镇、关庄乡民政服务站为示范站,辐射全县一户多残家庭、重疾(重残)家庭、特殊困难低保老人、特殊困境儿童、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境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及辐射其他乡镇“小百分比”困难群体;
2.核心任务:以乡镇民政服务站为平台,至少派驻2名专职社工开展为期1年的服务。将服务站打造为示范站,具备完善制度、功能分区和服务氛围。为服务对象提供困难帮扶、入户探访、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个性化专业服务;
3.项目资金:项目总资金30万元(李旺镇、关庄乡各15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其中,直接服务活动经费占比不得低于20%;
4.项目周期:一年(2026年2月至2027年2月);
5.资源拓展:鼓励并支持承接方积极链接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拓展项目成效。
五、购买流程
1.项目征集与申报(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有意向的社会组织需在此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海原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2)机构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近两年年检结论页、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及社工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海原县民政局。
2.项目评审与确定(2026年1月22日—29日):
(1)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承接机构,并指导其优化项目方案。
3.协议签订与资金拨付:
(1)与确定的承接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2)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签约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
4.项目实施与督导(2026年2月-2027年2月):
(1)承接机构按协议开展服务,并按季度向县民政局报送项目进展;
(2)县民政局将进行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估。
5.项目总结与评估(2027年2月):
项目结束后,承接机构提交总结报告并接受末期评估。
六、注意事项(保障措施)
1.严禁任何虚假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列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侵占,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审计。
3.未经县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4.未按合同履约的,将停拨后续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yxmzj2025@163.com
附件:海原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海原县民政局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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