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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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同心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启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2140
2.项目名称: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3.项目编号:NXQDZB2025-19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元):***.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7.采购需求:
二标段:同心县司法局采购远程视频会见终端、高速扫描仪、便携式
执法箱等设备。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便携式执法箱

其他箱、包和类似制品

13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52000.00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智能外呼终端

数字电话电报终端机

13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19500.00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高速扫描仪

扫描仪

10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53500.00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电子签名板

电子白板

13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45500.00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社区矫正桌面自助终端

其他终端设备

4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80000.00

同心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远程视频会见终端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3

详见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69000.00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谈判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注3:1.1至1.6条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启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7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于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到宁夏启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703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或将以上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49092221@qq.com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超过报名规定的截止时间所发送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司法局
联系人:***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同心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启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695346191、13259509119



代理机构:宁夏启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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