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宁夏分公司2025-2026年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短名单综合供应商引入需求的采购方案_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12-14

【招标公告】关于宁夏分公司2025-2026年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短名单综合供应商引入需求的采购方案_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夏分公司2025-2026年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短名单综合供应商引入需求的采购方案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宁夏分公司2025-2026年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短名单综合供应商引入需求的采购方案(项目名称) 询比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5 年 12 月 14 日 目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41.1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4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5应答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采购范围141.4 询比类型141.5 采购方式141.6 询比的组织形式151.7 资格审查151.8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51.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1.10 应答费用161.11 保密162.询比文件162.1 询比文件的组成162.2 踏勘现场172.3 应答预备会182.4 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83.应答文件183.1 应答文件的组成183.2 应答文件的编制183.3 应答报价193.4 应答有效期193.5 应答保证金203.6 备选应答方案213.7 应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213.8 电子采购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224.应答224.1 应答文件的递交224.2 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225.唱价235.1 唱价时间和地点235.2 唱价程序235.3 异议235.4 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245.5 不得唱价246.评审246.1 评审委员会246.2 评审原则246.3 评审方法24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256.5 评审报告257.中选257.1 中选候选人公示257.2 确定中选人257.3 中选通知268.合同签订268.1 履约保证金268.2 合同签订279.采购代理服务费2710.纪律和监督27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710.2 对应答人的纪律要求2710.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10.5 异议2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 评审办法29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30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31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32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本采购项目为宁夏分公司2025-2026年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短名单综合供应商引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需求:本项目拟引入不少于4家的综合供应商做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供货,设置1个包段进行采购。 1.2服务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或在合同周期内预算金额执行完毕,达到任意条件即终止合同。预算金额含税1500万元(含税)。
包段类型产品名称需求数量
1综合供应商手机≥4家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提供应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3. 供应商未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对应产品的禁止合作期内。(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比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移动ES电子采购与招标系统 技术支撑电话:【4001390123】 采购方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办公18层01-05、10、1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如不出席唱价会议,则视为对本项目的唱价结果无异议。 9.2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活动,使用中国移动电子与采购招投标系统功能等方式。鼓励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协作,远程高效顺畅完成投标及相关沟通工作。 9.3关于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5年12月14日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本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应答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采购人详见询比公告(适用于公开询比)/询比邀请书(适用于邀请询比)
1.1.2项目名称详见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1.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其他
1.3采购内容详见 询比公告
1.4询比类型☑采购包询比: □份额询比: □混合询比:
1.5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 邀请询比
1.6询比组织形式☑ 自行询比 □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询比
1.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8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本项目拟至少引入4家综合供应商做省专协同手机终端产品供货
2.1.1询比文件的组成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2.1.3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1)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如内容较多,可以附件形式体现,此处请写明“见附件”)
2.1.4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 □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踏勘现场☑ 不组织 □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2.3应答预备会☑ 不召开 □ 召开,召开应答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应答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1)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提出澄清疑问,并将问题以可编辑的EXCEL版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澄清问题反馈表》)
2.4.2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1)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应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应答人。 (2)方式:所有对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 b2b.10086.cn)发布。
2.4.4应答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1)截止时间:收到采购人澄清或修改后1日内。 (2)方式: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查看。
3.1应答文件组成本项目为无纸化采购项目,除本文件要求唱价现场提交的纸质应答文件以外,只接受上传至ES系统中的电子应答文件。请应答人登录ES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 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应为中文文本,并以RAR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若应答文件大小超过系统限制,则应以分卷压缩形式分别上传。 ★提供虚假材料的应答人直接否决其本项目应答。 应答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评审索引表★应答函★资格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公司/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公司/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公司/总公司章,总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应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供应商未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对应产品的禁止合作期内。(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商务条款偏离表★应答人不应存在的情形(第六章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签字)(若应答人无授权代表,全权由法定代表人编制应答文件,并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的,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技术偏离表技术评审证明材料
3.2.1应答文件的编写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2.5应答人无需对“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果应答情况为“部分满足”或“不满足”,请在第六章的《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进行应答。
3.2.2应答文件的签字、盖章经CA证书电子签名、压缩加密并成功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文件,仅视为已加盖应答人公章,可直接加密上传,无需盖章。 注1:对于应答文件中须通过盖章形式,证明文件有效性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协议、制造商授权函等)仍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扫描件,CA证书不能替代此类文件的盖章,否则相关材料视为无效。 注2:应答文件中已明确须在投标环节签字的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签字。 注3:应答文件中所需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 注4:应答文件中所需签字处均指清晰的手写体签名、名字章、签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3.3.3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 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计算方法: □部分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3.3.5应答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 不接受报优惠价 □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应答报价具体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3.4.1应答有效期★应答有效期:120天
3.5.1应答保证金金额★应答保证金金额:0
3.5.2应答保证金形式本项目不涉及
3.5.4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本项目不涉及
3.6备选应答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3.7.1应答文件份数、式样上传ES平台电子版 壹 份
3.7.6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电子版应答文件可通过word、excel、pdf等形式提交,并经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压缩加密后在线递交;无需对应答文件打印后扫描、盖章、签字。(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文件需要密封提交的,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3.8电子采购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后的应答文件。
4.1.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4.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无纸化应答,无须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1.4应答文件退还本项目为无纸化应答,不退还。
4.1.6电子询比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5.1唱价时间和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2唱价程序本项目不涉及
5.4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见询比公告。
5.5不得唱价应答人数量少于 4 个
6.1.1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 5 人
6.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1、不具备中选资格的供应商不纳入综合评分排名。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2、根据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建议方案,选择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的供应商入围短名单,短名单内所有供应商份额共享(包含后续增补的供应商,当短名单内供应商少于3家时,即可开启后续评审流程,动态增补供应商)。
7.1.1中选人确定□ 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个 ☑ 采购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4 个
7.1.2邀请询比/询比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7.1.3采购结果异议异议人对采购项目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7.2.2中选原则适用采购包采购: 应答人可以中选标包的最多个数: 1 个 中选顺序按照以下第( 1 )项原则顺序中选: (1)按照采购包顺序中选。 (2)按照投资估算金额由大到小中选。 (3)按照采购顺序结合中选人在应答文件中所选择的意愿中选。
7.2.3中选份额调整原则本项目不涉及
8.1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0 ★履约保证金形式:本项目不涉及
8.2合同签订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 2、采购方将书面通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不再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按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9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本项目不涉及
10.5异议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可以通过询比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渠道链接提出异议。 1、异议渠道(推荐) 异议渠道1:点击进入异议页面(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采购公告)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2: (1)询比应答投诉电话:XXXXXXXX(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2)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XXXXXX(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2、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2)异议提出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异议内容来源应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真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异议送达之日计算); (3)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5)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的。 (6)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不包括其他应答人报价)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已作出答复,且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异议提出相关规范,为避免项目敏感信息泄露,请在有效期内实名提出异议, 否则我方不进行答复,具体要求如下: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4、异议负面行为 (1)异议提出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针对异议提出人的恶意异议行为,按照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进行追责。 (3)针对恶意异议行为中的同一异议提出人在已答复的情况下就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三次及以上(且未提供新证据),按照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处理。异议管理员应在异议提出人第二次提出异议时,给予后续处罚提醒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应答人承诺遵守《终端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和《负面行为追责产品说明》。 ★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处理规则》 ★3、应答人承诺遵守《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 4、关于商务条款偏离表的规定 如应答人提交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及第六章所有要求。 ★5、应答人对于询比文件的应答应真实准确,应答及履约过程中资格资质、产品参数、服务人员等关键条件变化后,须向采购人主动报告。如发现任何串通应答、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行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有权: (1)取消其应答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按照《终端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和《负面行为追责产品说明》相关规定处理; (3)依据《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判定。 6、在本产品后期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履约预警和舆情预警对采购产品加强执行管控力度。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见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1.1.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见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采购人的本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1.4 询比类型 1.4.1 本项目采用的询比类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2 采购包询比:是指采购人将询比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进行询比。包划分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3 份额询比:是指采购人预估询比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总体规模,并将其分为若干份额,应答人对整个询比项目进行应答,根据评审排名顺序,依次中选相应份额。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4 混合询比:是指采购人将询比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并预估每个包所包含项目的规模,将每个包分成若干份额,要求应答人分别对每个包独立应答,每个包按照份额询比方式操作。标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方式 1.5.1 采购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1.5.3 邀请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1.6 询比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的询比组织形式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 资格审查 1.7.1 本询比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应答前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询比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询比公告和询比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询比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应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询比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7.6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应答人,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1.8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1.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本询比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 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应答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应答有关的费用。 1.11 保密 参与询比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比文件 2.1 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 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2 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与应答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 踏勘现场 2.2.1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答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应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应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答人在编制应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应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应答预备会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应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应答预备会,澄清应答人提出的问题。 2.4 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 应答人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 2.4.2 采购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应答截止时间。 2.4.4 应答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应答文件 3.1 应答文件的组成 应答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组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 应答文件的编制 3.2.1 应答人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应答人应当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应答人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人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3 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应答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应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 应答报价 3.3.1 应答人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应答人应当报出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拟提供询比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 应答货币:人民币。 3.3.3 采购人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4 采购人不接受应答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询比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应答人才可以报出。应答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6 应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4 应答有效期 3.4.1 应答有效期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应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应答人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应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应答人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答人拒绝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其应答失效,应答人有权收回其应答保证金。 3.5 应答保证金 3.5.1 采购人要求应答人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人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询比项目的应答保证金金额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2 采购人可以规定应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询比的项目的境内应答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应答保证金的形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3 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应答人退还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应答人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应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应答保证金有瑕疵的应答将被否决。 3.6 备选应答方案 3.6.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不得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2 若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邀请应答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应答人除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应答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3 备选应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应答方案”字样。 3.6.4 允许应答人递交备选应答方案的,只有符合询比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应答人所递交的备选应答方案,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应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应答方案。 3.7 应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 应答人应当编制一份应答文件“正本”和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询比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应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 递交应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应答文件进行签收。 3.7.6 采购人对于应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8 电子采购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应答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3 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1.6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应答方式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2 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 4.2.2 应答人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应答人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应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应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应答人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5.唱价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应答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应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唱价程序 5.2.1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应答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应答人代表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采购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5.2.3 唱价时,采购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询比的应答人个数以及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应答文件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应答人名称、应答总报价、交货期、应答保证金以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应答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5.3.1 应答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应答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应答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审委员会。 5.4 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采购应答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5.5 不得唱价 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审原则 6.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3 评审方法 6.3.1 询比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审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能够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价的应答,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应答,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询比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采用邀请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1.3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选人 7.2.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2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选通知 7.3.1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答人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 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 中选通知书是采购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 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金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 中选人不能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合同签订 8.2.1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中选人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应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应答人的纪律要求 应答人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应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5 异议 10.5.1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询比文件内容、唱价、中选候选人公示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附件)》。 商务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具体详见《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应答人无需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条款偏离部分”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技术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附件)》,应答人无需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条款偏离部分”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应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 (XX部分) 应答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应答人地址: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内容对应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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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文件格式具体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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