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1区1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5-12-11

【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1区1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1区1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1区1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5-D-F-A3367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一家总承包(EPC)单位,本项目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乙供设备材料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报批报验、相关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
 ①电缆通道建设:起点为中国电信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终点为凤云路北侧隧道向南延伸,拟建两回2×3+2排管通道路径长0.65km(自建总长1.3km),电缆保护管型号为MPPΦ200*14mm,电缆通道全线包封。
 ②电缆线路建设:起点为中国电信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终点为拟建大唐开关站,拟建双回路电缆分别敷设于一、二回排管通道内,其余电缆敷设于在建凤云路北侧电缆隧道内,双回电缆路径长1.6km,型号为ZC-YJLW02-64/110kV-1×1200电力电缆,拟建2根非金属阻燃光缆路径长1.6km。
1.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00元(不含税),其中设计部分700000.00元(不含税);施工部分4519152.00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乙供设备及材料部分12237705.00元(不含税);工程建设其他费282160.00元(不含税)。
1.3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1.4质量标准要求:
1.4.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当地上级电网公司审核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1.4.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在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同时,满足当地上级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及中国电信相关质量标准。
1.4.3乙供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的合格标准。
1.5工程质保期: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且设备部分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入场开工。
设计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交付招标人。
施工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5日历日内完成110kV线路工程并交付招标人。
1.7承包方式:EPC总承包(包工包料)。
1.8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服务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有效期内份额已执行完毕,则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①乙供设备及材料部分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②施工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设计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以上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投标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4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资质改革换证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或旧版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除上述资质外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施工综合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换,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实施后,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1.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人员配备要求:
(1)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2)为本项目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任一证书:①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担任。
(3)为本项目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4)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5)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特种作业人员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②电工特种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③有限空间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1:投标人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5年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社保证明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内容执行。
注3:如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一份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指: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输电线路工程的设计合同或在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中为设计方的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一份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指: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输电线路工程PC工程总承包合同(采购+施工)或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中为施工方的业绩。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EPC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注2: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协议金额、协议实施内容、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3:无合同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2.1.7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    2.1.3
    2.1.3
2.1.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9)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
750004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王艳芬  陈振 吴林 马静 刘丽模 闫维莹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9.com
网    址: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91003767253367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XX省/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0. 行政监督部门
    3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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