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
2.项目编号:NXJCZC-202512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对全市3个省级工业园区开展水污染问题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排查等,摸清工业园区及重点涉水企业存在的水污染防治隐患问题,并按照“一园一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0中小企业声明函》;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12-02至2025-12-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发送
方式:将报名资料: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049227877@qq.com进行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收到电子回执即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
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沿黄城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项目
2.项目编号:NXJCZC-202512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对全市3个省级工业园区开展水污染问题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排查等,摸清工业园区及重点涉水企业存在的水污染防治隐患问题,并按照“一园一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0中小企业声明函》;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12-02至2025-12-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发送
方式:将报名资料: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049227877@qq.com进行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收到电子回执即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
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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