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嘴山市公安局机关宣传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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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石嘴山市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公安局机关宣传品制作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5]NK058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机关宣传品制作项目
总预算金额(元):***元/年
第一标包预算金额(元):70000元/年
第二标包预算金额(元):480000元/年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场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投标人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需包含出版物印刷)。
第二标包:投标人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3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进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接收邮箱:nxzhengmao@163.com。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5]NK058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机关宣传品制作项目
总预算金额(元):***元/年
第一标包预算金额(元):70000元/年
第二标包预算金额(元):480000元/年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标包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 1 | 石嘴山市公安局机关宣传品制作项目 | 第一标包 | 印刷服务 | 70000元/年 | 2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
| 第二标包 | 广告设计服务 | 480000元/年 | |||
|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元/年) | |||||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场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投标人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需包含出版物印刷)。
第二标包:投标人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3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进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接收邮箱:nxzhengmao@163.com。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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